延安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工作部门)

陕西延安市城市管理局由市政府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延安市城管局机关编制21人,设6科1室,下属13个单位,其中事业性质4个,企业性质9个,局系统共有职工3200余人。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指标要求,为广大市民和来延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4月23日,按照宝塔区委、区政府安排,区城管执法局精心组织、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成立了执法大队、南市中队、桥沟中队、宝塔中队四个特别作战小组,抽调了40名精兵强将,开展了重拳出击整治城市乱象专项行动。

延安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延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延市发〔2010〕6号),设立延安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综合管理地方性规定及办法并监督执行;编制城市综合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供应、污水处理、内涝防治、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人造景点、公共照明、户外广告的管理;协调指导县区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开设路口等涉及市政设施方面的审批;临时占用绿地、砍伐迁移树木等涉及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审批;占用城市区域范围内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设置广告行为的批准;城市机动车清洗点的审批;城市燃气企业、燃气器具经营及安装维修作业资质的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城区沿街门店特种经营项目(汽车装潢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餐饮等)经营条件前置审查;城市天然气加气站前置审查及经营权出让;建设工程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及验收。

(四)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排水等地下管网建设及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政养护、人造景点、城市公园、公共照明和城市维护等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等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六)监督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指导县区城市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负责局机关党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协调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及各县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各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及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监察科

拟订城市综合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编制城市综合管理行业体制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城管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取证和结案;指导城市综合管理系统的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初审及执法证件的报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负责市区沿街门店特种经营项目经营条件的前置审查;负责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内涝防治、建筑渣土和节约用水管理;负责占用城市公共场所、市政公用设施设置广告行为的批准和广告设置权的招标、拍卖、出让工作。

(三)人事劳资安全科

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系统职工的劳动保护、社会福利、人事档案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系统各单位《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配合上级安全部门对城市管理系统安全隐患的检查处理和督办工作。

(四)计划资金管理科

编制城市管理行业规划;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维护和相关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编制部门预决算、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维护和相关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统计工作和系统各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公用事业管理科

拟订市区公用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市区公用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区供水、排水、天然气、液化气、热力供应、污水处理、内涝防治等行业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市区燃气、热力供应的生产、运输、储配和经营;负责市区从事燃气、热力供应经营资质的审核报批;负责城市排污许可;组织归口管理行业特种岗位职工技能培训,负责执业资格的报批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

拟订城市市政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政养护、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公园、人造景点、公共照明和数字化城管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市政设施的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市区环境综合治理,指导各县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等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区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的审批与管理,组织归口管理行业特种岗位的职工技能培训,负责执业资格的报批工作。

人员编制

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长6名,副科长2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地理位置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嘉岭桥侧城管大厦;邮编:716000。

恶性新闻

大厦被疑

昨日,有网友指出,延安城管局拥有独立的办公大厦,位于宝塔区繁华地段,楼层高达30多层,全部为城管局及其直属单位所有。网友质疑,只有200多万人的延安市,有如此奢华的城管大楼,涉嫌严重超标。

新京报记者致电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延安市城乡规划局,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记者从延安市城市管理局监察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嘉岭桥侧的城管大厦的确是市城市管理局的办公楼,城管局机关和其直属的几个单位在该楼内办公。

知情人士刘先生透露,城管大厦全部为城管局独立所有,“城管大厦有30多层,下面几层是城管局办公场所,上面楼层是城管局职工住宅楼。外单位的人要登记才能进去。”刘先生透露,城管大厦所在地段是该市地皮最贵的地段,“在这么好的地段,独占一栋办公大楼,确实有浪费之嫌。”刘先生说。

执法冲突

通报指出,据初步调查,2013年5月31日下午3时,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对市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例行检查。下午5时,当执法车辆巡查至杨家岭附近时,发现美利达车行违章将数辆自行车摆放在人行道上维修和经营,决定暂扣该店违章摆放的车辆。在实施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与该店店主刘国峰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国峰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郑媛媛也在冲突中受伤。

“当时开的延安城管车辆和衣服都能证明身份,而当时有五六个商户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在周边他们的执法队员人身自由被控制,没有办法开具暂扣清单。”

据5月31日现场群众表示,执法人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而且从视频中看到执法人员周围并没有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的情况,相反,当倒地者被执法者踩踏时,一名身穿骑行服的青年想要过来制止,却被城管拉住,才造成跳起踩踏头部,飞踹等恶劣行为的发生。视频从头到尾执法者也没有提到过开具暂扣清单。

“延安‘暴踩商户’城管为临时工已停职”

陕西省延安市政府就“城管打人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经过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结果。据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强介绍,用脚踩踏商户的城管景鼎文被刑拘,6名协管员被解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城管监察支队主管副支队长高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大队长职务;对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副大队长李志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组成人员

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队长段玉亭昨日告诉新京报记者,参与一线执法的城管队员超1/4是协管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

据段玉亭介绍,该市城管监察支队目前正式在编人员139名,协管员55名。“我们也是没办法才聘用协管员。随着延安城市发展,整个城管的工作任务非常大,离开协管员,工作没办法开展。”段玉亭说。

段玉亭透露,协管员承担的工作任务与正式工作人员相同,只是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协管人员必须与正式工作人员联合出动执法。段玉亭介绍,协管员的月工资1000元左右,不到正式员工的一半。协管员流动性很强,一般是刚毕业的青年学生和退伍转业军人。他们找到正式工作,一般会放弃临时协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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