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汉语汉字)

凡(拼音:fá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矩形的盘子一类器具的象形,是“槃(盘)”的初文。也有人认为“凡”像船帆的形状,是“帆”的初文。盘子聚容众物,故“凡”有总括义,后引申为大概、要略的意思。又引申为遍指,即凡是、所有,又引申为总共。“凡”又有平常的意思,由此引申为人的、世俗的,如:凡尘、思凡。

凡(汉语汉字)

字源演变

“凡”的构型和本义说法不一。一种说法为象形字,像侧视的盘形,左为盘口,或以为上像盘口,下像其足。从这个角度讲“凡”本义是盘子一类的器具,是盘或槃的初文。甲骨卜辞“盘庚”也作“凡庚”可旁证。也有人认为“凡”字是上古时代的“帆”形,亦即“帆”字的初文。据说,“凡”是图腾时代一个最早把帆创制出来的部落的族徽。这部落以“凡”为姓,后来成为周公之后六小国之一。

也有人提出对前两者不同的看法,认为“凡”是一种与现代担架相似器具,也叫抬槃。河南安阳侯家庄1001号大墓出土了三件抬槃,形如床。长与宽与一个中等偏高的人的身材相合,可能是抬尸下葬的器具。两个人将放了尸体的大木槃抬起时,必须一齐用力,才能平稳地抬起来,所以凡字引申出总括的意义,指某类中的所有个体。

“凡”字的西周金文与甲骨文类似,战国楚系文字旁出一笔为饰,或再在饰笔上加点,如字形3。小篆弯曲右笔,写法较特殊。秦汉隶书笔画平直化,最后形成楷书的写法。楷书或作“凢”,移末笔于字上,为异写字形,不作为规范字体。

现代释义

基本释义

fán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凡尘。凡心。

所有的: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凡是。

总共:全书凡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发凡(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凡是大凡

详细释义

fán

【副】

(象形。金文字形,象造器之模范形。①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②引申义:凡是,表示概括)

凡是,一切〖all〗

凡,皆也。——《广雅》

凡,数之总名也。——《三苍》

深察名号,凡者,独举其大事也。号凡而略,名目而详。——《春秋繁露》

凡有辜罪。——《书·微子》。郑注:“犹皆也。”

凡内女之有爵者。——《周礼·春官序》

凡所应有。——《虞初新志·秋声诗自序》

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凡永嘉山水,游历殆遍。——宋·沈括《梦溪笔谈》

又如:凡有(一切;所有);凡此(所有这些)

总共〖altogether〗

计凡付终。——《管子·版法》

凡如是十许字。——宋·洪迈《容斋续笔》

轩凡四遭火。——明·归有光《项脊轩志》

凡六百一十六言。——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又如:全书凡六卷,五十章;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凡几(共计多少)

fán

【形】

平常;普通〖ordinary〗

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红楼梦》

尽众人凡士。——《三国志·诸葛亮传》

又如:平凡(平常;不稀奇);凡材(普通材料);凡常(普通,一般);凡费(平常的费用);凡等(普通人);凡浅(平凡浅陋)

平庸〖mediocre〗

巨是凡人。——《资治通鉴》

又如:凡固(平庸鄙陋);凡品(平庸的人);凡曹(平庸之辈);凡恶(平庸低劣);凡短(才能平庸,见识短浅)

fán

【名】

纲要,概括之辞〖outline〗

请略举凡,而客自鉴其切焉。——扬雄《长杨赋》

又如:凡目(大纲与细目);凡最(总目;名目);凡要(簿书的纲要);凡号(总括的名称)

人世间,尘世〖thismortalworld〗

仙凡路阻两难留。——司空图《携仙箓》

又如:尼姑思凡;神仙下凡;凡界(人世间);凡底(人间)

古国名〖Fanstate〗。姬姓。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

凡人,普通人〖mortal〗。如:凡情(凡人的情感欲望);凡身(凡人之身);凡胎浊骨(凡人的重浊躯体);凡胎(凡人)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十三】【二部】浮䒦切(fán)

最括也。从二,二,偶也。从绅,绅,古文及。

【注释】偶:王筠《说文解字句读》:“耦只是多耳,十百千萬皆耦也。”

说文解字注

冣?而言也。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义,今正。冣者,积也。才句切。?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内言外曰词,其意冣?,其言凡也。《春秋繁露》曰:号凡而略,名目而详。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独举其大也。享鬼神者号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丞。猎禽兽者号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礼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郑注:言冣目者,谓其緫数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宾客,凡礼事,凡邦之吊事。言师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谓。举其凡,则若网在纲。杜预之说《春秋》曰:传之义例,緫归诸凡,凡之言氾也,包举氾滥一切之称也。

从二,二,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数也。故从二。

从?。?,古文及字。见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读扶音切。按篆体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笔下垂。内从一,非从二也。与说解不相应。夫许既列之二部,明言从二,不宜乖异如是。盖转写旣久,譌夺之由,尠有深思者。许以先篆后古籀为经例。先古籀后篆为变例。变例之兴,起於部首。部首为二,则从二之凡当先列。从一之凡当后之,考定其文。当作□。冣□而言也。从二,二,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汉人行之。故许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夺。乃使仓颉所造,千古放佚。许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笔引长配右也,当云从古文及省,则得之矣。

广韵

符咸切,平凡并 ‖凡声谈3部(fán)

凡,常也。皆也。轻也。非一也。又姓,周公子凡伯之後,《姓苑》云:“晋陵人。”符咸切。七。

【校释】符咸切,所录反切与韵目同,盖以本韵本纽以外之字少而且生僻,特借用咸韵“咸”字为切语下字,非编者之失,故不改。《集韵》沿用这一借用。《切三》、《王一》、《王三》作符䒦切,“新添类隔今更音和切”亦作符䒦切,没有借用,但因为“䒦”字罕见没有继承下来。

康熙字典

【子集下】【几部】 凡·康熙笔画:3 ·部外笔画:1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并符咸切,音帆。《说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广韵》:常也,皆也。《正韵》:大槪也。

又《前汉·扬雄传》:请略举凡。注:师古曰:凡,大指也。《杜预·左传序》:发凡以言例。

又《玉篇》:计数也。《前汉·石奋传》:凡号奋为万石君。注:师古曰:凡,最计也。总合其一门,计五人为二千石,故号万石君。

又最凡,诸凡之最目也。《周礼·天官·司会》注:书谓簿书,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书,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处印之。

又轻微之称。《广韵》:凡,轻也。《孟子》:待文王而後兴者,凡民也。

又国名。在濬州。《春秋·隐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左传·僖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韵会》:周公凡伯之后。

又叶符筠切。崔驷《达旨》:高树靡阴,独木不林。随时之宜,道贵从凡。注:凡,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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