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汉语汉字)

志(拼音:zhì)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春秋金文,形声字,从心之声。志本义为意念、心意,引申为意向、意愿,又引申表示愿意做、决心做,再由意向引申指目标。志还表示记,指用文字或标记符号记下来。也引申作名词用,指记号、标记等,由此又引申指记载的文字。志表示记、标记、记载时,过去又写作“〔⿰訁志〕”,《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訁志〕”作为“志”的异体字淘汰。

志(汉语汉字)

字源演变

“志”通常被认为是形声字。金文(图1、2)和小篆(图3)的“志”字,下部的“心”字是形符,表示与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有关。上面的字形是“之”字,作声符。其实“之”字也有表意作用。“之”来源于表运动、活动之意的“止”。指明内心的趋向为志。若据此,则“志”为形声兼会意字。早期文字到小篆,均为上“之”、下“心”;隶楷文字渐变“之”为“士”。

“志”本义为意念、心情。当某种意念、心情强化时,就成为愿望、志向,这是“志”意义的引申,也是“志”最常用的意义。“志”由“志向”又引申出许多意义。第一,由名词转为动词,即“向慕”“有志于”“期望”;第二,指神志。第三,指德行,因为德行与志向是密切相关的。第四,人有志向,就有了奋斗目标,好比射箭有了靶子,因此,“志”又指“目标”。第五,“志”是一个人思想精神的集中表现,因此就成为表明某一特征的记号,即标记、标志。

“标记”又引申为“记”“记忆”,如博闻强志,即见闻广博,记忆力强。又引申为记载,记录,“志怪”即记述怪异之事,后在古典小说中形成了一个类别。“志”又可作名词,指记事的文章、著作,如“日志”“杂志”“墓志”“县志”。与“标志”的意义有关,“志”还与“帜”“痣”二字相通。旗帜是一个集团的标志,故“志”与“帜”相通。

在古代汉语中,上述标志和表示记忆、记录的“志”常与“识”(zhì)相通。《周礼·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注:“志,古文识。识,记也。”其实“志”与“识”原本是不同的词。杨树达认为,“识”的本义就是“记”;而“志”的标记、记录的意义,如前所述,是由志向、心志引申出来的。所以“志”“识”是两词两字,而非两词一字。另一方面,“志”“识”也不是假借的关系,两字在上古的读只是接近,而非相同。但因两字音近义近,故可相通。

上述标志、记忆、记录之“志”后来又产生了一个分化字“〔⿰訁志〕”(图9),“〔⿰訁志〕”指标志、记忆、记录、记事的文章、书籍。因“〔⿰訁志〕”字的功能包括在“志”字之中,所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訁志〕”作为“志”的异体字处理,不再使用。

详细释义

拼音

词性

释义

zhì

名词

意念;感情。

要有所作为的意愿或决心。

知觉和理智。

德行(xíng)。

箭靶的中心。

记事的文字或文章。特指史书中述食货、职官、礼乐、地理、兵刑等的篇章。

标记;记号。

皮肤上生的有色斑块小疙瘩,后作“痣”。

通“帜”。旗帜。

(Zhì)姓氏用字。

形容词

专一;诚心。

微小。

动词

向慕;有志于。

记住。

记述;记载。

叙述;讲述。

做记号。

参考资料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本无“〔⿰訁志〕”字头,今本“〔⿰訁志〕”字头是徐铉所增的新附字。

说文解字

【卷十下】【心部】职吏切(zhì)

(志)意也。从心之声。

【卷三上】【言部】职吏切(zhì)

(⿰訁志)记志也。从言志声。

说文解字注

【卷十】【心部】

(?)意也。从心㞢,㞢亦声。

按,此篆小徐本无,大徐以意下曰志也补此为十九文之一。原作“从心之声”,今又增二字,依大徐次於此。志所以不录者,《周礼·保章氏》注云:“志,古文识”,盖古文有志无识,小篆乃有识字。《保章》注曰:“志,古文识。识,记也。”《哀公问》注曰:“志读为识。识,知也。”今之识字,志韵与职韵分二解,而古不分二音,则二解义亦相通,古文作志,则志者,记也,知也。惠定宇曰:“《论语》贤者识其大者,蔡邕《石经》作;多见而识之,《白虎通》作志。《左传》曰以志吾过,又曰且曰志之,又曰岁聘以志业,又曰吾志其目也;《尚书》曰若射之有志,《士丧礼》志矢注云:‘志犹拟也。’今人分志向一字,识记一字,知识一字,古只有一字一音。又旗帜亦卽用识字,则亦可用志字。《诗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之所之不能无言,故识从言。《哀公问》注云志读为识者,汉时志、识已殊字也,许心部无志者,盖以其即古文识而识下失载也。”职吏切,一部。

广韵

职吏切,去志章 ‖之声之部(zhì)

志,意慕也。《诗》云:“在心为志。”《尔雅》曰:“骨镞,不翦羽谓之志。”职吏切。七。

职吏切,去志章 ‖之声之部(zhì)

〔⿰訁志〕,记志。

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 志·康熙笔画:7 ·部外笔画:3

古文:?

(zhì)《唐韵》《集韵》《韵会》职吏切。《正韵》支义切。竝音鋕。《说文》:从心之声。志者,心之所之也。《论语》:志於道。《诗序》:在心为志。

又《广韵》:意慕也。《仪礼·大射仪》:不以乐志。注:志者,意所拟度也。《礼·少仪》:问卜筮曰:义欤,志欤。义则可问,志则否。注:义,正事也。志,私意也。

又准志也。《书·盘庚》:若射之有志。疏:如射之有所准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又章志也。《礼·檀弓》: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疏:故为盛礼,以章明志识也。

又本志也。《左传·襄元年》:谓之宋志。注: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又《左传·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注:为礼,以制好恶喜怒哀乐六志。

又记也。与志同。或作识。《周礼·春官》:小史掌邦国之志。《前汉书》:有十志。师古曰:志,记也。积记其事也。《后汉·刘骏传》:博见彊志。

(chì)又《集韵》昌志切。与帜通。旗也。《史记·张丞相传》:沛公以周昌为职志。

又箭镞也。《尔雅·释器》:金镞翦羽谓之鍭,骨镞不翦羽谓之志。注:镞,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又叶真而切。音支。《楚辞·九章》:昔君与我成言兮,曰黄昏以为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既有此他志。

【酉集上】【言部】 〔⿰訁志〕·康熙笔画:14 ·部外笔画:7

(zhì)《唐韵》《集韵》《韵会》职吏切。音志。《说文》:记志也。《唐书·褚亮传》:图史一经目,辄志于心。《南齐书·王慈传》:朝堂榜志。《列子·杨朱篇》:大古之事灭矣,孰志之哉。《文中子·述史篇》:制志诏?,则几乎典诰矣。注:志,臣下志君之善也。

(zhì)又《正韵》支义切。音寘。义同。

又同志。《正字通》:凡史传记事之文曰志。《周礼·春官》:小史掌邦国之志。注:志,谓记也。

又《汉书》:有十志,俱与志同。

又《类篇》:或作识。《论语》: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

又《韵会》:通作痣。《史记·汉高祖纪》:左股七十二黑子。师古注:今中国通呼为黶子,吴楚俗谓之志。志,记也。《南齐书·江祏传》:高宗胛上有赤志。

字形书法

【规范】“心”的第二笔楷体是㇃(卧钩)。

【写法】➊“士”窄“心”宽。❷“士”居上居中,两横上长下短;竖笔在竖中线,短横在横中线。❸“心”,居下居中;左点起笔于“士”左下方;第二点在㇃(卧钩)上方竖中线,第三点在㇃(卧钩)右上方。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时代

字头

声韵系统名称

韵部

声母

韵母

先秦

志、〔⿰訁志〕

高本汉系统

ȶ

i̯əɡ

志、〔⿰訁志〕

王力系统

ȶ

ǐə

董同龢系统

ȶ

jəɡ

志、〔⿰訁志〕

周法高系统

t

jiəɣ

李方桂系统

t

jəgh

西汉

东汉

jəї

jəї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jəї

北魏後期北齐

jəї

齐梁陈北周隋

脂之

jei

隋唐

志、〔⿰訁志〕

拟音/高本汉系统

i

志、〔⿰訁志〕

拟音/王力系统

ǐə

志、〔⿰訁志〕

拟音/董同龢系统

i

志、〔⿰訁志〕

拟音/周法高系统

i

志、〔⿰訁志〕

拟音/李方桂系统

ï

志、〔⿰訁志〕

拟音/陈新雄系统

ǐə

韵书集成

韵书名称

字形

小韵

韵摄

声调

韵目

声母

声类

开合

等第

清浊

反切

拟音

广韵

志、〔⿰訁志〕

去声

七志

开口呼

三等

全清

职吏切

tɕi

集韵

志、〔⿰訁志〕

去声

七志

开口呼

三等

全清

职吏切

ʨie

去声

七志

开口呼

三等

次清

式吏切

ɕie

去声

七志

开口呼

三等

次清

昌志切

ʨʰie

韵略

志、〔⿰訁志〕

去声

职吏切

增韵

志、〔⿰訁志〕

去声

职吏切

中原音韵

志、〔⿰訁志〕

去声

支思

开口呼

全清

tʂï

中州音韵

志、〔⿰訁志〕

去声

支思

之是切

洪武正韵

志、〔⿰訁志〕

去声

二寘

全清

支义切

tʃie

分韵撮要

志、〔⿰訁志〕

阴去

第三几纪记

该文章由作者:【学然后知不足】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