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编制(由士兵组成的战斗集体)

军队是由士兵组成的战斗集体,要组编为一个单位,才容易指挥调动,并可以计算兵力。军队的编制就是军队组编士兵的方式。军队编制随着军队的出现而出现、发展而发展,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各个国家军队的编制及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编制有一定区别。

解放战争时期

中国早期的野战军内战时期指国共内战时期:中国早期的野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西北野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中原野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华东野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东北野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部队

主要军区

东部战区:与原南京军区辖区相同,加上军区内的东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南京,陆军机关驻福州。领导和指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市的所属武装力量。

南部战区:包括原广州军区(除湖北省)和原成都军区的云、贵两省及所辖的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广州,陆军机关驻南宁。领导和指挥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的所属武装力量。

西部战区:由原成都军区、兰州军区合并而成(除云、贵、陕三省),司令部驻成都,陆军机关驻兰州。领导和指挥四川、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

北部战区:包括原沈阳军区(加内蒙古)和原济南军区的山东及所辖的北海舰队、空军、火箭军、武警,司令部驻沈阳,陆军机关驻济南。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山东的所属武装力量。

中部战区:包括北京军区和济南军区,剔去原属北京军区的内蒙古和原属济南军区的山东、加上原属广州军区的湖北和原属兰州军区的陕西,司令部驻北京,陆军机关驻石家庄。领导和指挥河北、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的所属武装力量。

编制分级

班编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由若干名士兵编成的军队最基层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排。设班长,由军士担任。一般在排的编成内遂行任务。班的编制人数,根据所担负的任务、配备的武器装备和便于管理、指挥的原则确定。

排编制

由若干个班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连。为战术小分队。设排长,由军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连的编制内中国人民解放军遂行任务。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区分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装甲步兵排、步兵战斗车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侦察排、雷达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车排、勤务排等。

连编制

由若干个排(或班)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营。为基本战术分队。

一般在营的编成内遂行任务。直属团以上单位的连称独立连,多担负技术和勤务保障任务。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可分为步兵连(装甲步兵连、摩托化步兵连、机械化步兵连)、坦克连、炮兵连、导弹连、工兵连、通信连、防化连、侦察连、雷达连、电子对抗连、汽车连等。

营编制

由若干个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团和旅。为高级战术分队。一般在团或旅编成内遂行战斗任务。直接隶属于师以上单位的营称独立营,多遂行战斗勤务、技术勤务和后勤保障任务。按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步兵营(摩托化步兵营、机械化步兵营)、坦克营、炮兵营、导弹营、空降兵营、电子对抗营、工兵营、通信营、雷达营、防化营、汽车营等。战斗营通常辖3-5个战斗连及战斗、勤务保障分队。设有营部,有的国家军队的营设司令部,编有参谋长和参谋。

团编制

由若干个营(或连)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师(或旅)。直属于军(集团军)以上单位的称独立团。为基本战术部队,是具有一定职能和权限的教育训练、行政管理单位。设有领导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分队。由统帅部授予番号和军旗,有的还有自己的独特标志。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区分为步兵团(摩托化步兵团、机械化步兵团)、坦克团、炮兵团、航空兵团、空降兵团、导弹团、工兵团、通信团、防化团、雷达团、汽车团等。通常在师或旅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

旅编制

由若干个营(或团)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师或集团军(军)。为战术兵团。设有领导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分队。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亦可独立作战。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步兵旅、坦克旅(装甲旅)、炮兵旅、反坦克旅、高炮旅、防空旅(防空混成旅)、战术火箭旅(导弹旅)、空降旅(伞兵旅)、工兵旅、舟桥旅、海军陆战旅、航空兵旅、雷达旅等。

师编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由若干个团(或旅)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通常隶属于集团军或军。为基本战术兵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

亦可独立作战。按任务、装备和编成,可区分为步兵师(徒步步兵师、摩托化步兵师、机械化步兵师、山地步兵师、重装步兵师、轻装步兵师)、坦克师(装甲师)、炮兵师、高射炮兵师、防空师、空降师(空降兵师)、航空兵师、空中突击师、海军陆战师(海军步兵师)等;按战备程度的不同,有满员师、简编师、架子师、动员师等。师是构成战略战役军团的基础,也是计算战略战役力量对比的基本单位,其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军队作战实力的主要标志。

军编制

由若干个师(或旅)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军区、方面军。设有领导指挥机关,编有战斗、勤务保障部队、分队。为战役战术兵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作战任务,亦可独立作战。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分为陆军军(步兵军)、坦克军、空军军、空降军等。

集团军

由若干个军(或师)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通常隶属于军区或方面军、集团军群。设有领导指挥机关,并直辖一定数量的战斗、勤务保障旅(团)、营。为基本战役军团。一般在上级编成内遂行战役作战任务,亦可独立担负作战任务。依任务、装备和编成,可区分为诸兵种合成军团(有的称野战集团军)、坦克集团军、空军集团军、防空集团军、战略火箭集团军等。集团军通常在战时编设。

一个国家的军队平时是否编设集团军,主要取决于军队规模、领导指挥体制、作战方式和地理环境、历史传统等因素。平时编设集团军的国家,集团军一般为部队的最高编制单位,战时则可为方面军(集团军群)编成的基础。集团军通常编制不固定,规模有大有小,一般依据集团军的性质、战役使命、所担负的任务、战区的地理环境和敌方军队的编制等条件而定。

方面军

由若干个集团军编成的军队一级组织。隶属于统帅部或战区。设有领导指挥机关。为诸军种、兵种合成的战略战役军团。通常在战时组建,其编成主要视作战方向的战略地位、战场容量、敌方可能投入的兵力和己方兵力情况及作战企图等因素而定。一般能独立地进行一个战役方向的作战,还可与其他方面军共同进行数个战役方向或一个战略性战役方向的作战。有的国家的方面军还可用于完成陆战区一个战略方向或数个战略性战役方向任务。建立方面军的目的在于对重要方向上作战的部队实施统一指挥,使之协调一致,共同完成作战任务。有些国家将与方面军性质、任务、编成相类似的军队组织称集团军群。

军衔职务

军衔分级:军官的职务等级区别为正、副大军区级,正、副军级,正师级,副师(正旅)级,正团(副旅)级,军衔分级正、副营级,正、副连级和排级。中央军委主席不授军衔,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授上将,之下各级军官以职务等级为依据授予军衔。

军衔分级

职务等级区

主要军衔

次要军衔

正大军区

上将

中将

副大军区

中将

少将

正军

少将

中将

副军

少将

大校

正师

大校

少将

副师(正旅)

上校

大校

正团(副旅)

上校

中校

副团

中校

少校

正营

少校

中校

副营

上尉

少校

正连

上尉

中尉

副连

中尉

少尉

少尉

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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