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1961.03),男,汉族,河南郑州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和督察长。2021年1月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79至1983年期间,李春生在河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3年,李春生毕业后在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任职教师;
1985年,李春生进入共青团河南省并担任委干事、副科长、秘书;
1991年,任职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副部长、维权办副主任、希望工程办副主任;
1992年3月至1994年3月期间,李春生挂任河南省镇平县委副书记;
1996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少年部部长;
1998年,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1999年,任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正处级);
2000年,李春生历任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年,出任河南省新县县委书记;
2003年,李春生开始踏入政法系统,出任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年,任职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李春生北上公安部任职,调任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
2008年,李春生的职务调整为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
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期间,李春生前往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李春生出任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和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李春生任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和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升为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21年1月,李春生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21年1月26日,李春生被选举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21年4月,免去李春生的广东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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