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兰公国(私人国家)

西兰公国(英文:Principality of Sealand),是一个由小组织宣称建立而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它声称怒涛塔(Roughs Tower)是该国的仅有陆上领土,位于英吉利海峡之上的废弃人造建筑,约距英国英格兰萨福克郡海岸10公里(6英里)。该国自建立以来一直由其元首派迪·罗伊·贝茨和他的家人以及合作伙伴们统治。西兰公国的常住人口很少超过五人,其可供居住的领土面积大约有550平方米。西兰是世界上最知名的私人国家。自1967年以来,西兰公国上的22名居民就宣布了独立,不再隶属于英国。2012年10月,该国“元首”“罗伊亲王”去世,享年91岁。琼王妃将负责接管“西兰公国”的统治权。

西兰公国(私人国家)

历史

修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2年,作为默恩塞尔海洋堡垒(Maunsell Sea Forts)计划中众多堡垒的一个,皇家海军开始在英格兰开工建造怒涛堡垒(HMS Fort Rough)。怒涛堡垒的底部是一艘驳船,驳船上的两座高塔将驳船与顶部的甲板相连,建筑物都坐落在甲板上。建造完毕后,驳船在被拖拽到萨福克郡外海面上的怒涛沙洲(Rough Sands sandbar)的指定区域之后被故意凿沉,以使之陷入沙洲的预定位置。因此,现在看到的怒涛塔在水面上的可见部分,其实只是整个建筑的上半部分而已。

二战期间,驻守在堡垒上的英国皇家海军官兵大约维持在150到300人的范围内。不过当战争结束后,所有的官兵都撤离了堡垒,怒涛堡垒被彻底废弃了。

占领

1967年9月2日,前英国皇家海军上校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占领了这个无人堡垒,并且根据他自己对于国际法的解释,声称对怒涛塔行使主权。西兰还宣称怒涛塔周围半径12海里的水域都是该国的领海,该国还至少一次在这一领海范围内抵抗过外国的侵犯。在1990年的事件中,英国皇家海军辅助船“黄金眼号”(Golden Eye)就遇到过西兰方面的火力反击。

抵抗

1968年,一艘英国海军的巡逻船只进入了西兰公国,罗伊和儿子迈克尔·贝茨(Michael Bates)向他们鸣枪示警,并向巡逻船只投掷燃烧瓶,结果被英国法庭传令受审。关于当时船只上人员前来的目的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他们是来试图驱逐居住在堡垒上的贝茨等人的,另外一种说法是他们只是为了修理附近的导航浮标。最后,于1968年11月25日,法庭宣布由于事件发生地处在英国领海之外,他们对此事件无权干预。

政变

1978年,贝茨任命的西兰公国“首相”亚历山大·G·阿亨巴赫教授(Professor Alexander G. Achenbach)乘贝茨不在西兰之机,与其他几名荷兰公民策动了一起“武装政变”,“强制接管”了怒涛塔,并俘虏了罗伊的儿子迈克尔。

罗伊·贝茨闻讯后招募了一批雇佣兵,在一次成功的直升机降突击之后,他重新夺回了堡垒的控制权。他俘虏了入侵者,并声称他们是“战犯”。参与政变的荷兰公民在“战争”结束之后被遣送回国。不过前公国“首相”,德国公民阿亨巴赫教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他持有西兰公国护照,他被指控叛国罪,并被拘押了起来。之后,荷兰和德国政府都曾向英国政府提出要求,要求英国政府设法推动释放阿亨巴赫。但是英国政府援引1968年的判例,宣称西兰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他们无权干预此事。

于是,德国政府决定派遣一名外交官前往怒涛塔,直接与贝茨磋商阿亨巴赫的释放问题。在几周的谈判之后,贝茨的态度明显温和了许多。后来,他还宣称德国外交官对西兰的访问,标志着德国政府对西兰公国的“事实上的”承认。尽管德国政府始终没有承认他的这一说法。

在被遣送回国之后,阿亨巴赫教授在德国组织了一个流亡政府,为了与罗伊·贝茨针锋相对,他自封“枢密院院长”(Chairman of the Privy Council)。当1989年,阿亨巴赫教授因健康原因辞职之后,原流亡政府“经济合作大臣”(Minister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约翰内斯·塞格尔(Johannes Seiger)接管了叛乱政府的控制权,并自封“首相兼枢密院院长”(Prime Minister and Chairman of the Privy Council)。之后,塞格尔继续宣称,他才是西兰的正统统治者。

出售

在2007年初,贝茨家族于《泰晤士报》刊登广告,愿意以6500万英镑的价格出售整个国家。不过理论上公国不能出售,所以实际上只是将西兰公国的“统治权”转让。

对外交流

英国政府对架设在西兰的服务器的通信和命令记录都严格的监控。由于西兰公国的“国家”地位未得到ICANN的承认,并且它也不具备英国政府认可的通讯许可证,因此西兰只能通过卫星传输将信息传送至认可这些信息的国家进行中转,当然这种方法速度相对较慢。当通过建设私人电台使用未经英国政府认可的波段发送消息的尝试失败后,西兰现在已经架设了一条连接英国本岛的微波传送线路,尽管这也未经英国政府的批准。西兰公国在海上建设未经英国批准的船舶航标的计划最终未能实现,同时飞往怒涛塔的不定期航班(直升机)也宣告暂停。西兰公国的所有信件和包裹都通过英国邮政部门被寄往英国本岛的一个指定地址。怒涛塔所在的海域属于英国属地,因此“西兰公国公民”在这片海区的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家注册在西班牙的公司一直在大量制造和出售西兰公国的护照(买家大多是东欧人)。这家公司据信与塞格尔的流亡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着合作。虽然贝茨家族并不承认这些护照的“合法性”,但是买家还是趋之若鹜 。这些护照中的不少甚至牵涉进了一些国际上的著名犯罪案件,例如詹尼·范思哲谋杀案。由于这些护照的流通量相当庞大(估计在150,000张左右),在1997年,贝茨家族宣布所有西兰公国护照均为无效,包括他们自己在之前30年所发行的西兰公国护照。

法律地位

西兰宣称西兰公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之所以得以合法建立,基于如下的两个基础:

当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在1967年占领怒涛塔时,怒涛塔位于国际公海水域范围内,并不属于英国或任何其他第三国的管辖范围内。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法理上的”合法性。

英国政府与另一第三国政府——即德国政府——的交涉过程中,双方已经“在事实上”承认了西兰。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事实上的”合法性。 《蒙得维的亚关于国家权利与责任公约》(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详细规定了在国际法中,一个“国家”是否合法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有确定的领土、有常住的人口、有一个政府以及与其它的主权国家有外交关系。以上四条标准是建立一个主权国家的必要条件。虽然以上的四个条件都没有固定的解释标准,但是,这些标准自身的一般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为西兰之所以合法的理由之一。

根据1982年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由于没有任何过渡法承认由某个邻近国家建造的建筑物,其国际法意义上的存在地位并不被承认。

国家运作

西兰公国的宪法在1995年制定完毕并付诸于实行。其内容相当简单,由一段导言和其它七个章节组成。导言宣称西兰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其它七章则规定了西兰公国政治和其他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西兰公国采用君主立宪政体;行政权力授予政府办公署(government bureaux);政府办公署的职能;公民的权利以及义务;参议院的顾问职能及其作用;顾问法庭的职能;禁止在国境内携带武器(除指定的“西兰卫队”(Sealand Guard)的成员外);君主拥有解释并阐明国家外交政策和修改宪法的特别权力;君权父系世袭等等。

现在西兰公国政府办公署的下属部门有:外务局(the Bureau of External Affairs)、内务局(the Bureau of Internal Affairs)以及邮政电信和科学技术局(the Bureau of Posts Telecomms and Technology)。显而易见,西兰政府的大多数机关要不是没有任何活动,处于停止办公状态,就是在西兰本国的领土外进行办公。自西兰公国建国之日起,罗伊·贝茨就把“国家的发展”全权委托给了西兰国家公司(Sealand State Corporation),不过其现在的状态和经营活动(如果有的话),已经是不得而知了。

2000年,“西兰公国”上甚至还建立了一家名叫“避风港”的公司,“避风港公司”宣称只要不涉及儿童色情和恐怖主义,任何生意都允许在他们的“人工岛”上进行。事实上,“避风港公司”后来成了赌徒们的避风港和逃税天堂。多家“网上赌局”通过“西兰公国”的服务器进行交易,世界各地的黑客也想拿岛上的服务器做他们的“基地”,这样即使他们犯了法,国际刑警追查到“西兰公国”来,“罗伊亲王”也可以不接受任何国家、包括英国警方的传票。

西兰的法律体系据称仿照自英国式的习惯法,而其各种法令和条例则是以由君主颁布法令的形式付诸实施的。

邮政与邮票

这座微小的国家拥有自己的货币和邮票其主要是依靠英国进口来维持日常生活。

1969年,西兰开通了与比利时布鲁塞尔之间的邮路,一架直升机开始在两地间运送信件和包裹。为此,西兰特地发行了一批邮票。这批贴着西兰邮票、盖有西兰邮戳的邮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而对于这批来自西兰的邮件,比利时邮政部门既未征收罚款也未退回,而是按照一般的国际邮件处理。因此,有人认为这其实象征着比利时对西兰存在的一种默认。

虽然自1960年代后,西兰只发行了几批次邮票,数量也很可怜,不过自西兰公国寄出的邮件上绝大多数还是贴上了西兰的邮票、盖上了西兰的邮戳,因为这些邮件的数量也是极其有限的。

依照英国皇家邮政的一贯政策,如果国内信件的信封上没有贴英国邮票,邮政部门就会在上面打上“revenue protection”(意为“保护国家收入”)的戳,之后他们会向收件人收取邮资——不过来自西兰的信件(如果信封上面有西兰的邮票或邮戳),却不是被这样处理,而是与其它的国际信件一样正常邮递。

西兰公国并不是管理国际信件邮寄的组织——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的成员,所以其信件的邮寄地址上的国家只能写成一个“外国”(即英国)。因此寄往西兰的信件的邮寄地址必须写成如下格式:“Sealand 1001; Sealand Post Bag, IP11 9SZ, UK(英国西兰(邮包),邮政编码:IP11 9SZ)。而根据英国皇家邮政的邮政编码系统,这个编码属于伊普斯维奇(Ipswich)附近的费利克斯托(Felixstowe),所以根据皇家邮政官方网站上的标准地址,西兰的邮政地址应该书写为“Sealand Fort, PO Box 3, FELIXSTOWE, IP11 9SZ, UK(“英国费利克斯托3号邮政信箱,西兰堡垒。邮政编码:IP11 9SZ。”)邮票收藏家通常把西兰的邮票作为“地方类邮票”("locals",这类邮票在缺乏定期邮政服务或需要第三地转发邮件的地方通用)收藏。

钱币

西兰公国的官方流通货币是与美元保持等值的“西兰元”(Sealand Dollar)。自1972年以来,西兰已铸造了许多不同面值硬币。由于西兰人口极少,其自然条件无法进行生产,而且根本没有真正的经济,所以这些钱币根本不可能进行正常的货币流通。不过,由于这些硬币都是用贵金属铸造的,因此不少投资者和钱币收藏家对此趋之若鹜。而在1990年代早期,在德国的“流亡政府”也铸造了一批钱币,这些钱币上所印的自然是流亡政府的总理塞格尔的头像。

贝茨家族

作为一个受承认的主权实体,西兰公国是由其世袭的王室——贝茨家族统治的。

自从西兰建国时起,罗伊·贝茨和琼·贝茨的头衔就变成了“西兰王室罗伊亲王殿下及琼王妃殿下”。罗伊·贝茨自封为“君主”,而琼也被罗伊封为“共治者”("in joint rule")。而他们的儿子迈克尔·贝茨(即“迈克尔王子殿下”)自1999年以来就成为了公国的摄政王。因此,他事实上已成为了西兰的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而在2004年10月25日,桑德兰大学(University of Sunderland)举办的一个私人袖珍国家研讨会上,代表西兰出席的则是迈克尔·贝茨之子詹姆斯,即“詹姆斯王子殿下”。

西兰王室的成员据信都保留有英国的公民身份,而且自1999年以来,贝茨家族的成员们就不再常住在怒涛塔上了。现在怒涛塔由几名全权代表迈克尔·贝茨的看守者留驻。而迈克尔·贝茨本人则居住在英国埃塞克斯郡的滨海利(Leigh-on-Sea, Essex)。由于西兰在国际上不被承认,所以贝茨家族的成员们只能以英国国民的身份进行国际旅行。

2012年10月9日,“西兰公国”的创始人“罗伊亲王”因病去世,享年91岁。“罗伊亲王”去世后,他的妻子“琼王妃”将负责接管“西兰公国”的统治权。

大事记

风力农场

西兰公国附近的海面将会被用于建造一批离岸风力农场(wind farm,一种由密集的大群风力发电厂),政府并不需要在其进一步建造问题上与西兰公国进行互动,不过由于英国和西兰公国在各自声称的领海范围问题上有一定矛盾,因此并不排除双方在各自的海权问题上出现冲突的可能性。

西兰大火

在2006年6月23日,西兰怒涛塔发生怀疑是由一个发电机引起的大火,当时驻扎在塔中的一位安全人员受伤,被英国急救直升机救起送往医院。同时在海上亦有消防队员通过船只发射水柱灭火。因为消防队员并没有进入塔中,这次火灾的损坏程度还不是清楚。有报道说,现任亲王的儿子迈克尔·贝茨曾经试图进入塔中,并在计划重建“国家”。

争议

合法性

西兰宣称西兰公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之所以得以合法建立,基于如下的两个基础:

当派迪·罗伊·贝茨(Paddy Roy Bates)在1967年占领怒涛塔时,怒涛塔位于国际公海水域范围内,并不属于英国或任何其他第三国的管辖范围内。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法理上的合法性。

英国政府与另一第三国政府——即德国政府——的交涉过程中,双方已经在事实上承认了西兰。在这个基础上,西兰拥有事实上的合法性。

《蒙得维的亚关于国家权利与责任公约》(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详细规定了在国际法中,一个国家是否合法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标准包括:有确定的领土、有常住的人口、有一个政府以及与其它的主权国家有外交关系。以上四条标准是建立一个主权国家的必要条件。虽然以上的四个条件都没有固定的解释标准,但是,这些标准自身的一般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作为西兰之所以合法的理由之一。

争论

关于西兰公国是否是一个合法国家的法律争论,还集中在国家的构成学说上。其中的一个观点认为,以上标准中,是否为其他国家所承认都比其他几点重要得多。这一点在国际法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却始终没有被完全承认。由于尚未有任何国家承认西兰公国的存在,因此基于以上标准,西兰公国还不能成为一个国家。

在国家的构成学说中,“对存在的承认”(recognition of existence)与“外交承认”(diplomatic recognition)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举例来说,尽管英国政府在外交上不承认利比亚,但是国际社会对利比亚的承认确是公认没有疑义的。而英国政府也会在必要的时候要采取特殊措施保护在该国的侨民,同时它也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对利比亚的领土拥有主权。

根据前述的在英国法庭在1968年的判例,英国已经将它的领海范围延伸到了12海里(约合22公里)。这样一来,根据1958年之后的国际法,英国便可以在以上区域行使其合法权利。这一判例以及此后的判例,也已经明确地对此进行了说明,并且解释了人工岛的法律地位。不过,事实上怒涛塔只是一艘沉船,并不适用于以上的裁决。

主权

根据1982年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由于没有任何过渡法承认由某个邻近国家建造的建筑物,其国际法意义上的存在地位并不被承认。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工岛屿既不能在建造完后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存在,也不能成为一个国家的领土,或者是作为计算某国的专属经济区或领海的延伸基点。不过,由于怒涛塔不是一个人工岛,而是一艘沉船,所以这些条款并不能适用,因此作为物主的英国政府(因为英国政府是其建造者,且拥有怒涛塔下大陆架的主权)有必要将它拆除。

虽然英国政府曾多次重申对怒涛塔的主权,不过看起来,这似乎只是英国政府为了在不被迫的情况下,克制有关的评论和武力行动的表现。根据在30年的保密期过后公开的英国政府文件,英国政府曾制订计划,试图动用武力夺回堡垒的控制权。不过最后首相出于避免人员伤亡以及法律和国际关系上可能带来的麻烦的考虑,并没有批准这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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