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旭明,男,汉族,1955年11月生,浙江诸暨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毕业于浙江财政银行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前身)财政专业,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香港理工大学EMBA毕业,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个人履历
1980.01——1994.08,浙江省税务局办事员、税政一科副科长,省税务局副局长(副处级),省税务局副局长(正处级);
1994.08——1996.01,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1996.01——2000.04,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0.04——2002.05,浙江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2.05——2003.02,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3.02——2008.01,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2008.01——2012.06,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兼秘书长;
2012.06——2013.01,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3.01——2016.01,浙江省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01——2016.08,浙江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6.08——,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2003年12月23日递补省委委员)、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工作分工
负责国土资源、农村、农业、林业、水利、粮食、海洋与渔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
分管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省农科院、省地勘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联系省农办、省供销社、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职位变动
2008年1月20日在政协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政协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2012年6月28,政协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同意黄旭明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浙江省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2013年1月31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旭明为浙江省副省长。
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2003年12月23日递补省委委员)、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26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杭举行。会议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旭明请求辞去浙江省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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