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训秋,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湖南沅江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2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后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副总警监警衔。现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长级),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兼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
人物简介
陈训秋,男,四十七岁,汉族,湖南沅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9月起先后任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92年3月起任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93年7月起任省体委主任、党组书记。1996年8月起任鄂州市委书记。1998年起先后任湖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十五大代表。2002年6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常委。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陈训秋同志任武汉市委书记。2003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陈训秋同志任湖北省委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77.02—1978.04,湖北省蒲圻县洪山公社党委组织干事;
1978.04—1981.01,武汉师范学院(1984.09改建为湖北大学)咸宁分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1.01—1983.01,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委干部(其间:1982.05—1982.07,在中央团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01—1984.01,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4.01—1984.02,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委副书记;
1984.02—1985.08,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农部部长;
1985.08—1992.03,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90.09—1991.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2.03—1993.07,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3.07—1996.08,湖北省体委主任、党组书记(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11,湖北省鄂州市委书记(1994.09—1997.01,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4.09—1997.06,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11—2001.06,湖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1998年11月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2001.06—2002.10,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2.10—2003.04,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中共武汉市委书记;
2003.04—2005.05,湖北省委副书记兼武汉市委书记;
2005.05—2006.04,湖北省委副书记(负责省委常务工作,其间:2005.11—2006.0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04—2011.10,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2011.10—2013.04,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长级)(期间: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曾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04—2014.07,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长级),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4.07—2015.01,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长级),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
2015.01—2019.01,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长级),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兼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
2019.01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正部长级),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兼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训秋已从老前辈陈冀平手中接过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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