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中,伏地魔魂器–戒指的由来
马沃罗·冈特是伏地魔的外公,拥有一颗做工很粗的丑陋黑宝石戒指,刻有皮福雷家族的纹章。伏地魔在霍格沃茨读书时取得。有一天汤姆·里德尔到冈特小屋去,找到了舅舅莫芬·冈特,将他击昏后就到小汉格顿杀死他的麻瓜父亲和爷爷、奶奶,之后再回到小屋,改造莫芬的记忆并取走戒指,变成魂器并施加诅咒,藏在已毁的小屋里面。
莫芬后来被指控杀害麻瓜并被关进阿兹卡班。戒指被邓布利多得到后发现上头的宝石是死亡圣器之一的重生石,在尝试使用重生石复活他的妹妹和父母的时候,被附在上面的诅咒所伤,他的右手变得焦黑,只剩下不到一年的生命。在哈利六年级开学前被邓布利多用格兰芬多的银剑摧毁。
扩展资料:
剧情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
作品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第六年学习时(1996年—1997年)发生的故事。鲁弗斯·斯克林杰接替康奈利·福吉成为了魔法部的部长。原因是魔法世界中的人们认为康奈利·福吉对于早些时候伏地魔对魔法世界发动的袭击处理不当。西弗勒斯·斯内普施放了牢不可破的誓言,他向德拉科·马尔福的妈妈保证,他会在德拉科·马尔福的第一个食死徒任务中进行保护和帮助。
哈利·波特和阿不思·邓布利多成功说服了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重返学校,担任魔药课教师,而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则如愿以偿,成为了黑魔法防御课老师。在第一节哈利·波特还没发到书的魔药课上,霍拉斯·斯拉格霍恩借给了哈利一本旧的魔药课课本。
哈利发现,这本旧课本上面签着“混血王子”这个名字,此外这本书上还有很多笔记。而哈利靠着这些笔记取得了甚至比赫敏·格兰杰还要优秀的魔药课成绩。而另一方面,哈利的情感也日渐成熟,在心底对金妮的迷恋越发强烈;赫敏和罗恩的感情也出现了摩擦:罗恩挽着拉文德的手走来走去,赫敏独自吃醋……
邓布利多用他的冥想盆向哈利展示了一些伏地魔过去的情况,并且认定伏地魔在过去曾经把自己的灵魂分成七份,并且将其中的六份藏入了魂器(一些可以永世长存的魔法物品)中。其实,伏地魔的两个魂器已经被摧毁了,其中一个是被哈利·波特毁掉的汤姆·里德尔的日记(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有提到),另一个是由邓布利多毁掉的马沃罗·冈特的戒指。
邓布利多相信想要杀死伏地魔,另外四个魂器也需要毁掉。所以,他和哈利前去取回萨拉查·斯莱特林的挂坠盒。邓布利多因为喝掉了保护挂坠盒的药剂而变得非常虚弱(邓布利多喝下药水后非常痛苦,根据第七部来看,此时邓布利多想到了当年其妹妹的死亡,因为他怀疑极有可能是自己在混战中误杀了她)。
五年级上册语文《知识与能力训练》中阅读加油站说说“戒指”的三种含义。
1.传说中:戒指是用来戒掉坏脾气的。
2.古埃及:古埃及人将戴戒指做法,发展成结婚要由新郎给新娘戴珍贵的金、银或是钻石戒指的习俗。这原因也很有趣,古埃及人认为,手指的血管同心脏直接相连,此看法同中国的俗语“十指连心”不谋而合。他们相信,在新娘的手指上戴个贵重无比的戒指,可以拴住新娘的芳心呢!妻子会永远跟随丈夫,相亲相爱直至百年,夫妇定可白头偕老。
3.中国:戒指是一种戴在手指上的装饰珠宝。戒指可由女性和男性佩戴,材料可以是金属、宝石、塑料、木或骨质。有史以来,戒指被认为是爱情的信物。戴左手的无名指上的戒指被认为是结婚戒指。关于结婚戒指戴在右手的无名指的国家和地域就越来越少了。而在很多地区戴在左手食指上被认为求爱,中指则表示热恋中,小拇指表示咱不恋爱或终身单身。
月光石戒指
资料表明,中国大约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到秦汉时期,妇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东汉时期,民间已将戒指作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往往以赠送指环表达爱慕之情。到了唐代,戒指作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并一直延续至今。 据悉,戒指起源于古时的中国宫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记事。戒指是一种“禁戒”、“戒止”的标志。当时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在后宫被皇上看上者,宦官就记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并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银戒指作为记号。当后妃妊娠,告知宦官,就给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后来戒指变成结婚的信物。14世纪,欧洲女性戴戒指普遍起来。戴在哪个指头上,也有一种约定的习俗:食指表示想结婚即表示求婚;中指表示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订婚或已结婚;小指表示独身。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戒指一般应戴在左手上,这也是世界各国所接受的习俗。 订婚戒指
野蛮说 据说是古代抢婚演绎的结果,当时,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妇女就给她戴上枷锁。经过多少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订婚、结婚戒指,男子给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归我所有。 崇拜说 戒指源自古代太阳崇拜。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环状,象征太阳神日轮,认为它象太阳神一样,给人以温暖,庇护着人类的幸福和平安,同时也象征着美德与永恒,真理与信念。婚礼时,新郎戴金戒指,象征着火红的太阳;新娘戴银戒指,象征着皎洁的月亮。 实用说 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统治者有将代表权贵的印章随时带在身上的习惯,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赘,于是有人想到镶一个圆环,把它戴在手指头上。天长日久,人们发现男人手指头上的小印章挺漂亮,于是不断改良,并演变成了女士的饰品。 禁忌说 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抠(左边应为‘弓’)环”、“手记”、“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它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留成风气。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妇女在当时政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警慎,起着禁戒的作用。 自古以来戒指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讲究。按照中国的习惯,订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结婚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若是未婚姑娘,应戴在右手的中指或无名指,否则,就会令许多追求者望而却步了。
文化意义:
(一)“戒指”的诸多异名。 戒指古已有之,据现存文献记载,它有“手记”、“约指”、“驱环”、“代指”、“指环”等诸多异名。 《辞源》第二册“手记”条说:“手记:指环、戒指。参阅《诗·邶风·静女》‘贻我彤管’传。”明刘元卿《贤奕编·闲钞下 ——即今之戒指,又云手记。” 屠隆《六十种曲·昙花记》 ========尽频看约指,佯整搔头。” 汉刘歆《西京杂记》:“戚姬以百炼金为驱环。照见指骨,上恶之。” 王三聘辑《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环”条:“《五经要义》曰‘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所,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于右手,退者著于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代指也。’” 而这些异名中数“指环”使用的频率最高,使用的时间最长。无论是在《晋书》、《南史》、《新唐书》、《宋史》等史书,还是在明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文学作品中,都有关于它的记载。 《晋书》卷九十七《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娉。”《南史》卷七十八《阿罗单国传》:“元嘉七年,遣使献金刚指环、赤鹦鹉鸟。”《新唐书》卷八十三《定安公主传》:“诏使劳问系涂,以黠戞斯所献白貂皮,玉指环往赐。”《宋史》卷四八九《三佛齐国传》:“(建隆)七年,又贡象牙、乳香、蔷薇水……水晶指环”。《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第五十一回《张先锋计擒苏干 苏门答首服南兵》中有:“金钢指环一对、摩勒金环一对”。 (二)“戒指”一词的最早出现。 而今活跃在人们口头的“戒指”一词,却出现较晚。 周汛、高春明《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一书讲到明代服饰时说:“至于称其为‘戒指’,似乎还是明代以后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图会》说:‘后汉孙程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即今之戒指也’”。确实,直到明代以后,“戒指”的称呼才渐渐多起来。明都 在《三馀赘笔》 ==========也都出现了“戒指”一词。 那么,“戒指”一词是否最早出现于明代呢?其实不然。《望江亭中秋切 》是元代关汉卿的戏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云)这个是金牌?衙内见爱我,与我打戒指儿罢。再有什么?”这里就出现了“戒指”一词;还有《永乐大典》残本中保存的朝鲜时代的汉语教科书《朴通事谚解》,其中有:“少赎,二十两也不够,我典一个房子里,我再把一副头面,一个七宝金儿,一对耳坠儿,一对窟嵌的金戒指儿,这六件儿当的五十两银子,共有二百两银子,典一个大宅子。”该作品据文学家、翻译家赵景深推断约刊于元代。所以“戒指”之称至迟在元代已出现,但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尚待考证。 (三)“戒指”名称的由来。 “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这是汉毛亨对《诗经·邶风·静女》中“贻我彤管”作的注解。学术上多引用此来解释“戒指”一称的由来。如《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中说:“为什么要把指环这种饰物称之为戒指呢?那就要从‘戒’字的含义说起了。明都 《三馀赘笔》记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者,着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现代汉语词名探源词典》中也引用类似上面的一段,并说“嫔妃月经来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与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还有《中文大辞典》中的“戒指”、“指环”项,也引用了上述说法。 其实不光是“戒指”一称可以用此来解释。戒指的其它名称也同样根源于此,可以用它来解释。只是由于时期的不同,同指“戒指”这一饰物,却呈现出不同的称谓。 “手记”的“记”字,《说文·言部》说:“记,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谓分疏而识之也。”“手”和“记”合起来解释,“手记”就是“戴在手上的用来起区分、辨识作用的记号。”联系上段引文,戒指这种记号标记的是“后妃群妾的进退,既御或是当御。” “约指”的“约”字,《说文· 部》:“约,缠束也。”所以“约指”就是“约于指,缠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为什么要“约物于指呢”?该做法背后的原因其实是用该物来起“标记”的作用,所约之物是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号。 “驱环”和“指环”的“环”字,《说文·玉部》:“环,璧也。肉好若一谓之环。”这里的“璧”是“指孔的直径和周边的宽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对“环形有孔的玉璧”来讲的,“孔外叫肉,孔内叫好。” 以后凡“环形”之物都叫“环”。所以“驱环”和“指环”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环状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据他们的不同戴法来决定御幸与否的。 “代指”的“代”字,《说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谓之代……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古代后妃群妾月经来潮,忌以口说,就用“戴指环”的做法来含蓄表达,避忌君王的临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饰物。”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戒指的这些名称在语义上是有联系的。在古代宫廷中,它们被人为地赋予了“避忌”意义,用以标记后妃群妾是当御还是有所避忌。
第六枚戒指 阅读答案
回答:
1、说明故事梗概、引人眼球、宣示主旨
2、交代社会背景【当时美国经济大萧条,很多人没有活干】;女主笨手笨脚,故事由此发展。
3、时间会淡忘一切,跌落戒指仅仅是小错,不至于一定被开除;丢掉一枚贵重的钻石戒指,一定工作不保,严重的话或许还会被刑拘,一家人的食宿将成严重问题,未来无法想象。
4、有标准答案:【我慢慢转过身,将手中的第六枚戒指放回了原处。】
或 我慢慢转过身走近柜台,将手里的第六枚戒指放回了碟子里。
p.s.原文是英文的,翻译得很糟糕。 个人看法,第一点回答得也许不妥当。请参考其他回答哈。
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魔法戒指 从前,有一个农夫。他每天不辞辛劳地工作,但是他非常贫
1.虽然……但是…… 一边……一边……
2.农夫将魔法戒指妥善保管好,通过辛勤的劳动,得到了物质和精神的收获。商人急不可待地向魔法戒指提出自己的愿望,结果葬身金子之中。
3.提示:他们是快乐的。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有收获,才有精神的升华。所以农夫是快乐的。
4.引号的作用是特指。一方面是指那位老妇人送的魔法戒指;另一方面是指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获得成功。
(意思对即可)
第六枚戒指阅读答案高个男子为什么会将戒指还给我?
1.交待了事件发生时的社会背景。并通过对“我”的“毛手毛脚”的性格描写,为下文情节发展伏下隐线 .联系上文可知,主人公的“所有美好的希望”指倚仗这份工作所得的酬劳,令她们母女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所需,不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或者还有更多的愿望,但文中没有交待。) .(1)但他脸上的表情吓我一跳,他几乎就是这不幸年代的贫民缩影。——困窘的生活状态 ()剪裁得体的法兰绒服装——曾经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应该有着良好的修养,才会被主人公的求恳打动。(这句外貌描写应该也是在为他最后还了戒指做铺垫。) ()碟子打翻的一瞬,他正在场!——交待出戒指被拾到的最大可能性,也是事实根据 .是一种借代的手法,用厚重的浓雾暗指当时“大萧条”的经济背景,人们身处其中迷茫没有方向。
阅读短文 第六枚戒指
1。“高个头儿,白皮肤,大约三十来岁。但他脸上的表情吓我一跳,他几乎就是这不幸年代的贫民缩影。一脸的悲伤、愤怒、惶惑,有如陷入了他人置下的陷阱。剪裁得体的法兰绒服装已是褴褛不堪,诉说着主人的遭遇。他用一种永不可企的绝望眼神,盯着那些宝石。 ”这段描写为下文这位男子偷宝石做铺垫,同时,也为作者悄无声息地平息这场“偷窃案”埋下了伏笔,因为,“我感到因为同情而涌起的悲伤”,而且,他是“母亲说过,大多数人都是心地善良的”人之一。
2.“我确信我的命运掌握在他手里。我能感觉得出他进店不是想偷什么。他也许想得到片刻温暖和感受一下美好的时辰。我深知什么是苦寻工作而又一无所获。我还能想像得出这个可怜人是以怎样的心情看这社会:一些人在购买奢侈品,而他一家老小却无以果腹。 ”这段描写表明了同样身为贫民的作者深知这位男子的处境,作者已经将两人的结局揣摩的十分透彻。如果这位男子不把戒指换回去的话,作者将面临失业并赔偿戒指的困境;而如果他归还戒指,则会是另外一种结局。所以会说“我确信我的命运掌握在他手里”。
3.我认为,艾艾在处理偷戒指一事表现的很好,她能够设身处地的为那位男子着想,不动声色地化解了这场危机,为那位男子保留了脸面,同时也保住了自己的饭碗。很机智,很善良。
4.许多年以后,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已经是这家珠宝店的经理,正当我为与一家公司的合作事宜伤脑筋的时候,一天,一个衣着考究的老人走进了我这家店,“还记得我吗?”他问我,“当年你保住了我的脸面同时也尽了自己的职责,我要谢谢你。同时,我们十分愿意与你这样的经理所领导的公司合作。”他,当年那个穷困潦倒的男子,现在竟然是那家大公司的老板!
我至今仍然十分地感慨,并且告诫我的子孙:要善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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