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玉石雕刻大师的管理办法
为扶植玉石雕刻人才成长,鼓励优秀玉石雕刻人才不断进取,促进具有时代特色的玉石雕刻文化的发展。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章程》、《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玉石分会工作条例》和我国玉石行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评定、管理工作,特制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是中国玉、石雕刻行业内技术、艺德方面的荣誉称号。
第二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的评定范围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玉、石雕刻工艺的专业技艺人才。
第三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是“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的评定组织机构。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选聘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评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玉石雕刻大师”的评定工作。
第四条 申请荣誉称号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连续从事玉、石雕刻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具备雕刻创作、设计、制作能力,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性。对于有突出才艺者可放宽从业年限的要求,破格评定;
(三)申请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品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多次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或行业评比中获奖。
第五条 推荐与自荐程序(可选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一)由全国省(市)级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推荐“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候选人,并出具推荐意见书及被推荐者的个人申报材料。
(二)个人自荐者需提供所在省(市)级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推荐意见书及自荐申报材料。
(三)个人自荐者也可由两名国家级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出具推荐意见书并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第六条 评定程序
(一)提交个人申报资料及推荐意见书;
(二)经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三)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由评定工作委员会最终确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评定办法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①《“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申报表》
②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及学历、职称、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③关于本行业技艺研究的论文;
④反映申报人近期最高技艺水平的作品照片5张,每张不小于5英寸(即通称的5寸照片)并统一装订成A4规格(规格21X29.6厘米即普通信纸大小);
⑤申报人所在省(市)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或两名国家级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师的推荐意见书。
(二)由评定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三)在综合反馈意见后,由评定工作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并予以公布。
(四)由评定组织机构为“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为尊重人才,并发挥他们的带动示范作用,建议“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实行大师岗位补贴。
第九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是从业人员的荣誉称号,对伪造事迹或窃取他人成果,骗取荣誉称号的,经评定工作委员会核实,报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批准,可以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停止因获得荣誉称号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第十条 已获得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标准,有损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的,经评定工作委员会核实,报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批准,可以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停止因获得荣誉称号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原则上每两年评定一次。
第十二条 为促进“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实行注册制,每两年注册一次,由获得荣誉称号后的第三年开始注册。
对无故不参加注册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给予通知督促,对在限期内仍不参加注册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补充。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中国玉雕大师的评定管理
(二00八年三月修订)
为扶植玉石雕刻人才成长,鼓励优秀玉石雕刻人才不断进取,促进具有时代特色的玉石雕刻文化的发展。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根据《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章程》、《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玉石分会工作条例》和我国玉石行业的实际情况,开展”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评定、管理工作,特制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是中国玉、石雕刻行业内技术、艺德方面的荣誉称号。
第二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的评定范围为全国范围内从事玉、石雕刻工艺的专业技艺人才。
第三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是”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的评定组织机构。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选聘相关人员组成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评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玉石雕刻大师”的评定工作。
第四条 申请荣誉称号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连续从事玉、石雕刻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具备雕刻创作、设计、制作能力,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性。对于有突出才艺者可放宽从业年限的要求,破格评定;
(三)申请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品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多次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展览或行业评比中获奖。
第五条 推荐与自荐程序(可选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一)由全国省(市)级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推荐”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候选人,并出具推荐意见书及被推荐者的个人申报材料。
(二)个人自荐者需提供所在省(市)级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推荐意见书及自荐申报材料。
(三)个人自荐者也可由两名国家级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出具推荐意见书并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第六条 评定程序
(一)提交个人申报资料及推荐意见书;
(二)经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三)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由评定工作委员会最终确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评定办法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①《”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申报表》
②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及学历、职称、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③关于本行业技艺研究的论文;
④反映申报人最高技艺水平的作品照片5张,每张不小于5英寸(即通称的5寸照片)并统一装订成A4规格(规格21X29.6厘米即普通信纸大小);
⑤申报人所在省(市)珠宝玉石首饰业协会(商会)或两名国家级玉、石雕刻方面的大师的推荐意见书。
(二)由评定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
(三)在综合反馈意见后,由评定工作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并予以公布。
(四)由评定组织机构为”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为尊重人才,并发挥他们的带动示范作用,建议”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实行大师岗位补贴。
第九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是从业人员的荣誉称号,对伪造事迹或窃取他人成果,骗取荣誉称号的,经评定工作委员会核实,报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批准,可以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第十条 已获得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道德标准,有损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的,收回荣誉证书,停止因获得荣誉称号所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 “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原则上每两年评定一次。
第十二条 为促进”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中国玉石雕刻大师”实行注册制,每两年注册一次,由获得荣誉称号后的第三年开始注册。
对无故不参加注册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给予通知督促,对在限期内仍不参加注册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补充。
珠宝行业学术交流活动
鲍雪
2009年对中国珠宝产业科技发展是一个值得庆贺和欣喜的一年。第13届国际有色宝石协会年会首次在中国番禺举行,使世界了解了中国彩色宝石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以及彩色宝石行业所面临的各类挑战和希望。我国代表在迪拜世界珍珠论坛上所作的有关中国养殖淡水珍珠的现状和未来以及中国淡水珍珠分级标准的报告,使世界同行认识到中国在规范珍珠市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方面所做出的成就。2009年中国珠宝首饰学术交流会的成功召开,使人们看到了中国珠宝产业科技发展的全貌和希望,加深体会到这种定期学术交流会的实际效果。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与开发和研究的珠宝无损观察检测新方法,为解决珠宝鉴定难题、找出微细鉴定特征提供了新的手段和途径。“和田玉天然色皮与假皮鉴定特征研究”项目的正式启动,显示了我国研究机构解决市场上面临的重点技术难题的信心,开启了我国珠宝界科学研究“研企合作”的新模式。佳丽珍珠研制的珍珠自动化分选设备,展示了我国珠宝界在利用高科技自动化技术管理产品品质所做的新成果。我国珠宝学院、地质院系、首饰设计专业等教学和科研单位2009年举行了各类学术研讨会、专题讨论会、鉴定和操作技能竞赛、设计理论和作品讨论和评比等科研活动,丰富多彩,参与者众多,显示了关注珠宝界科技发展的人越来越多,科技人才和队伍正在快速成长。
1.“2009中国珠宝首饰学术交流会”在北京举办
为了研究中国珠宝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和学术问题,探讨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珠宝首饰产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促进中国珠宝首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2009中国珠宝首饰学术交流会”于11月3日在北京环球贸易中心C座21层多功能厅隆重举行。
图7-1-4 2009中国珠宝首饰学术交流会
本次学术交流会是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暨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和武汉珠宝学院协办,会议得到了DTC(上海)赞助。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孙凤民副主任、柯捷副主任、毕立君副主任出席了学术会议并作发言。来自瑞士、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和各省市的珠宝质检机构、珠宝院校、珠宝企业和珠宝评估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学术交流会以探讨国内外珠宝首饰行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主题,围绕珠宝玉石的检测鉴定、价值评估,以及珠宝玉石的人工优化处理、人工宝石合成、生产加工、设计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方法和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探讨和交流。会议还邀请了11 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了学术报告。其中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专家介绍了无损检测新方法在珠宝鉴定中的应用;国外专家介绍了近年来新发现的彩色宝石及其产地特征、彩色钻石及其优化处理品的鉴别;与会专家还就翡翠品种、田黄、和田玉等珠宝市场上出现的鉴定热门话题以及珠宝价值评估等话题作了报告并进行了交流。此次“2009中国珠宝首饰学术交流会论文集”共收录论文77篇,内容涵盖了珠宝玉石的检测鉴定、价值评估,以及珠宝玉石的人工优化处理、人工宝石合成、生产加工、设计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方法和最新研究成果。
本次学术交流会是我国珠宝界的学术盛会,加强了国内外珠宝业界的交流与合作,不仅提供了学术观点交流的平台,也将成为推动我国珠宝玉石首饰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一个新起点,推动我国珠宝行业的健康发展。
2.“2009第13 届国际彩色宝石协会年会”首次在中国举办
2009年5月5~10日,由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GAC)、国际有色宝石协会(ICA)、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13届国际彩色宝石协会年会(13thICA Congress 2009)在广州番禺举行。
图7-1-5 2009第13届国际彩色宝石协会年会
本届年会旨在向ICA会员介绍中国彩色宝石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从而深刻理解中国内地的文化,并就世界范围内的宝石业贸易、创新思路及市场发展等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加深业界间的交流,有利于未来在中国内地制订适合的彩宝推广策略。来自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法国、德国、香港、印度、以色列、日本、肯尼亚、巴基斯坦、俄罗斯、新加坡、南非、韩国、斯里兰卡、瑞士、瑞典、中国台湾、泰国、阿联酋、英国、美国、越南等约40个国家和地区共400多名外商,加上内宾以及各界朋友、新闻工作者等,共约1000人参加了大会。年会期间,28个主题演讲和2个大型的现场辩论为行业提供了一个全面而充分的交流机会。其中“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和“中国进出口管理政策”等演讲让世界更充分了解中国,有利于未来在中国内地制订适合的彩宝推广策略,对中国产生更坚定的市场信心,并有效引导国内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培育和保持更强劲的国际综合竞争力。代表们还就世界范围内的宝石业贸易、创新思路及市场发展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3.中国代表参加了首届(迪拜)世界珍珠论坛
世界珍珠论坛于2009年2月17~18日在迪拜举行。作为迪拜珍珠交易所的战略计划,世界珍珠论坛是引导珍珠产业未来的一个重要项目。来自20个国家近200名业界人士参加了大会。发言人包括珍珠制造地的代表、国家珍珠组织、行业认证机构、市场专家和本地和国际珠宝组织代表。我国佳丽珍珠公司代表作了中国淡水养殖珍珠的现状和未来展望的主题报告;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代表作了中国淡水珍珠的质量鉴别和评价的主题报告,并参加了珍珠的认证和标准化的小组讨论,对我国养殖珍珠分级标准和淡水珍珠的标准样品进行了系统的科学的介绍,对中心开发的光学相干层析法(OCT)珍珠珠层厚度测量仪进行了讲解。中国代表从多个层次上展示了我国在规范珍珠市场,进一步提升珍珠质量,重树中国珍珠好口碑所进行的不懈努力。其中部分成果已领先世界同行并且已开始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了世界同行对中国的期望,希望在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国对珍珠业未来的发展积极参与和贡献。
4.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宝石与材料工艺学院、北京大学宝石中心、同济大学宝石中心等国内珠宝院系开展了多种规模不等、形式各异的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举办的“中国2009珠宝学术交流年会暨爱迪尔珠宝商业论坛”的主题较之往年有所不同,主要偏重于珠宝商贸的发展研究,因此吸引了较多珠宝厂商的参与。论坛上与珠宝产业有关的报告主要介绍了我国宝玉石资源和珠宝专业市场的概况与发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举办第二届珠宝鉴定能手大赛,鼓励珠宝鉴定技术人员科学、准确地鉴定各类天然、合成和处理珠宝。其他珠宝院系及中心结合所在地具体情况开展了一些小型学术探讨交流活动和科技论文报告会。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宝玉石首饰市场,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引导企业争创名牌,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从业者的行为。在国土资源部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是指从事珠宝玉石首饰设计、加工、批发、零售、设备制造、首饰包装以及与珠宝玉石首饰有关的科研、教育、检测鉴定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总称。
第三条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 凡是中国宝玉石协会的会员将视为自动加入本公约。倡议全行业从业者自觉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和创造本行业自身良好环境。
第五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自觉遵守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
第七条 鼓励、支持开展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第八条 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从业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对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制定的各项规定,自觉履行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自律义务:
(1)自觉维护本行业的市场秩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不虚假打折、不低价倾销、不搞恶性价格竞争,严格遵守国家计委颁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3)不采用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做有损于本行业形象的行为,并支持、配合各地方本行业协会的有关活动。
(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5)生产企业在加工生产的各个环节要加强管理,重视质量。做到商品质量与鉴定证书相符。凡是不合格的产品、产品质量与鉴定证书不相符的产品,保证做到不出工厂(自销产品)。
(6)经销企业在购进商品时要严格把握商品的质量关,以及商品鉴定证书的质量关,对商品质量与证书不符的商品杜绝流通、上市销售。
(7)经销和加工企业在检测鉴定工作中自觉抵制假证书,并积极检举、揭发假证书制作者。在市场检查中如发现假证书,经销和加工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8)检测鉴定机构要加强业务、技术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责任心,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9)检测鉴定机构应以国家颁布的各项标准为依据做好检测鉴定工作,自觉抵制某些经销、加工企业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提高产品鉴定证书的质量级别等手段招揽客户;在与经销、加工企业签订检测鉴定合作协议时,不得有影响检测鉴定机构独立与公正性,以及对检测鉴定质量等级有任何不正当要求的条款。发现有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错误鉴定证书,检测鉴定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战略,对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一条 支持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设计、生产及科研等领域的协作,鼓励开发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珠宝玉石首饰款式等,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十二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四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意愿和要求,维护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正当利益,组织实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并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行业内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公约,任何其他单位均有权及时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检举,要求公约执行机构进行调解,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十六条 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违反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或极坏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公约执行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在行业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理,或交由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行业内企事业单位模范执行本公约的或在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的,给予表扬、通报表扬、优先推荐为“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放心示范店”及“优秀质检机构”等。并向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推荐为免检产品。
第十八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接受行业内对违反公约行为的投诉以及消费者的投诉,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
第十九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对本公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 本公约经全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国内钻石证书有几种
; 目前市场上钻石证书的种类繁多,不仅有许多的国际证书,国内的钻石鉴定证书也不少,那么国内的钻石鉴定证书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与大家分享消费者需要掌握的5种国内钻石鉴定证书。
国内钻石证书有几种
1、NGTC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NGTC证书,是目前国内最具权威性也是国内使用最为广泛的一份钻石鉴定证书,它的权威性在于它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国家级珠宝玉石专业质检机构,在上海和深圳两个城市都设有专门的检测中心。中心技术力量雄厚,配备了国际尖端的常规检测设备及多种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并且拥有许多资深且专业的珠宝鉴定人员。
2、GAC中国宝玉石协会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全国宝玉石行业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负责的内容是全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产品质量监督的检查。同时它也会进行一些珠宝玉石品质和质量的一些鉴定工作,是作为政府联系宝玉石企事业单位和宝玉石专业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
3、CTA中国质量检验联盟金银珠宝检测中心
CTA是经国家授权的从事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技术服务的综合性权威专业机构,其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主要的省市区都会设有分支机构,钻石饰品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品,其品质、质量的检验自然也需要经过GTA机构的监督检验,而CTA出具的钻石鉴定证书有着非常专业的技术支持,其权威性肯定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4、GJC国家轻工业珠宝玉石首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GJC首饰检测证书,由国家轻工业珠宝玉石首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发行,该中心的鉴定人员是由获得国家注册珠宝质检师证书、美国GIA证书、英国FGA证书、比利时HRD证书、中国GIC证书的珠宝鉴定师和鉴定评估师组成的,其出具的钻石鉴定证书在全国各地有因为优秀的专业和技术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评价。
5、GIC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大宝石检验中心
中国质地大学的珠宝检测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从事珠宝首饰鉴定与研究的机构。其主要的业务包括宝石检测仪器研制、推广及应用,宝石检验鉴定服务、咨询、人员培训、宝石鉴定等,目前已为全国各珠宝质检机构、生产加工批发单位培养技术骨干数千名,高级鉴定师数百名,每年为社会鉴定、咨询数十万件珠宝玉器。
目前市场上钻石证书的种类繁多,不仅有许多的国际证书,国内的钻石鉴定证书也不少,那么国内的钻石鉴定证书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与大家分享消费者需要掌握的5种国内钻石鉴定证书。
国内钻石证书有几种
1、NGTC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由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NGTC证书,是目前国内最具权威性也是国内使用最为广泛的一份钻石鉴定证书,它的权威性在于它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的国家级珠宝玉石专业质检机构,在上海和深圳两个城市都设有专门的检测中心。中心技术力量雄厚,配备了国际尖端的常规检测设备及多种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并且拥有许多资深且专业的珠宝鉴定人员。
2、GAC中国宝玉石协会
中国宝玉石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的全国宝玉石行业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负责的内容是全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产品质量监督的检查。同时它也会进行一些珠宝玉石品质和质量的一些鉴定工作,是作为政府联系宝玉石企事业单位和宝玉石专业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
3、CTA中国质量检验联盟金银珠宝检测中心
CTA是经国家授权的从事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技术服务的综合性权威专业机构,其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主要的省市区都会设有分支机构,钻石饰品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品,其品质、质量的检验自然也需要经过GTA机构的监督检验,而CTA出具的钻石鉴定证书有着非常专业的技术支持,其权威性肯定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4、GJC国家轻工业珠宝玉石首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GJC首饰检测证书,由国家轻工业珠宝玉石首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发行,该中心的鉴定人员是由获得国家注册珠宝质检师证书、美国GIA证书、英国FGA证书、比利时HRD证书、中国GIC证书的珠宝鉴定师和鉴定评估师组成的,其出具的钻石鉴定证书在全国各地有因为优秀的专业和技术获得了良好的声誉和评价。
5、GIC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大宝石检验中心
中国质地大学的珠宝检测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从事珠宝首饰鉴定与研究的机构。其主要的业务包括宝石检测仪器研制、推广及应用,宝石检验鉴定服务、咨询、人员培训、宝石鉴定等,目前已为全国各珠宝质检机构、生产加工批发单位培养技术骨干数千名,高级鉴定师数百名,每年为社会鉴定、咨询数十万件珠宝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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