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矿允许私人开采吗(玉矿国家让开采吗)


和田玉可以随便挖吗

一般来说和田玉是不能随便挖的,随着人们的不断开采,和田玉已经越来越稀少,而国家对和田玉的产区也作出了相应的禁采,目前自由采挖的地方几乎是没有的,同时和田玉是我国的四大名玉之一,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和田玉不能随便挖

和田玉是一种极其珍贵且稀有的玉石,一般来说和田玉是不能随便挖的,由于随着人们不断的开采,和田玉已经越来越很少了,其中和田玉出产的主要地区被国家政府禁采,而目前自由采挖的地方几乎是没有的。

而和田玉是我国的四大名玉之一,其中因新疆和田而命名,但其本身不是地域概念,并非特指新疆和田地区出产的玉,而是一类产品的名称,同时它也被称为“昆山之玉”,具有极高的收藏和投资价值。

同时和田玉的颜色纯正透亮,它的主要成分是透闪石、角闪石、阳起石等多矿物集合体,其硬度很高,质感细腻润滑,而在我国是将透闪石成份占98%以上的玉石都命名为和田玉。

玉石矿允许私人开采吗(玉矿国家让开采吗)

黑龙江省矿产宝石玉石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宝石、玉石矿产资源,加强矿产宝石、玉石管理,促进宝石、玉石生产和出口创汇,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矿产宝石、玉石,系指未经加工的码瑙、紫晶、翡翠、青金、琥珀、虎晴、绿松石、祖母绿、红宝石、蓝宝石、紫牙乌、孔雀石、木变石等矿石(以下简称宝石、玉石)。第三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宝石、玉石的开采、收购、调拨和运输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各级轻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或内宝石、玉石业的统一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开采宝石、玉石,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矿产资源开发、森林资源保护、土地管理、水土保持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第六条 开办全民所有制宝石、玉石矿山企业,应由省轻工业主管部门参加审查论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全民所有制矿业企业采矿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等有关手续。

开办集体、私营宝石、玉石矿山企业和个体开采宝石、玉石,应由轻工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按照《黑龙江省集体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采矿登记等有关手续。第七条 开采宝石、玉石,应当采取保护性开采方法,综合开发利用,大小、贫富矿石兼采,严禁乱采滥挖,放炮取矿。第八条 开采所得的宝石、玉石,应当交售给省轻工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省玉石收购管理站及其委托收购单位。有关单位在勘探和采矿中采集的伴生宝石、玉石以及个人在野外拾拣的零星宝石、玉石,应当交售给前款规定的收购单位。

未经省玉石收购管理站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购宝石、玉石。第九条 宝石、玉石的调拨,由省玉石收购管理站根据轻工部下达的调拨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分配。未经省轻工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销宝石、玉石。第十条 宝石、玉石的开采和收购单位,未经省轻工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用开采和收购的宝石、玉石作为经济联合条件。第十一条 宝石、玉石的收购和调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等级标准和价格,按质分等作价。第十二条 宝石、玉石的运输,须凭省轻工业主管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以下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按各条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轻工业主管部门可以提出处理意见。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宝石、玉石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没收宝石、玉石和非法所得总值一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无证托运宝石、玉石的,承运方有权拒绝运输并扣留宝石、玉石,交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以没收宝石、玉石价值10-20%的罚款。

没收的宝石、玉石由省玉石收购管理站作价收购。罚没款全部上缴同级财政。第十四条 对查获或协助有关部门查获非法收购、倒卖、贩运宝石、玉石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部门按有关罚没财物管理的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轻工业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允许个人开采的矿产资源是

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

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

国家指导、帮助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质工作单位和国有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支持、有偿互惠的原则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提供地质资料和技术服务。

个人在野外发现了玉矿后,玉矿的归属权是谁?发现(玉矿)者能否申请获取个人开采权?需要哪些手续?

1、你个人在野外发现了玉矿后,玉矿的归属权始终属于国家。

2、发现(玉矿)者不能申请获取个人开采权,因为,法律有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3、你可以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成为探矿权人,由于探矿活动是一种风险投资很大的活动,国家对勘查活动也一起采取积极的鼓励政策,因此,我国法律对探矿权人的资格没有进行限制,凡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探矿权人。

4、在取得探矿权人资格以后,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祝你好运再好运,但是这种事情靠你一个人的力量是办不成的,你应当有一个有效的工作班子,事情才会成功。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现在国家允许私人开采矿山吗?

允许,办理营业执照、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当然私人无证开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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