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

民法试题

你好

第一个问题,1.甲能否向法院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甲不能主张此买卖合同无效,

该案中。乙有欺诈行为,但2005年1月甲就知道此钻石为人造钻石,当时甲因为受欺诈对此合同享有撤销权,除斥期间为1年,所以撤销权在07年时已经结束,所以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第二个问题,2.甲的权利该如何救济

我认为可以如下思考:

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甲乙之间已经成立了有效的买卖合同,由于乙有欺诈行为。

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追究乙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仍然可以弥补损失。

希望帮到你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

现甲应提起何种主张,法院才予支持?

【题目】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经检验确系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应提起何种主张,法院才予支持?

A.主张合同无效

B.主张撤销买卖关系

C.主张违约责任

D.主张撤销买卖关系或违约责任

【解答】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实质上涉及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问题。依照《合同法》规定,撤销权是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且撤销权的行使应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现在甲已经过了一年零六个月,其撤销权已经消灭。故甲只能根据商场违约而主张违约责任。本合同适用一年时效期间,但甲一直与首饰店进行交涉,可视为诉讼时效中断。因本合同未涉及国家利益,故不存在无效的问题,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

诉讼时效的问题

一、是产品质量导致的人身损害,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的两年诉讼时效。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是可撤销的合同行为,但已经过了一年的除斥期间,所以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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