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资产解冻”一词来源于是1979年5月11日,中美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解决资产要求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中国大陆居民和公有单位被美国政府冻结的资产,将由美国政府于1979年10月1日宣布全部解冻。为此,1979年9月9日我国政府发布了被称为“九九通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授权中国银行对外办理收回或提取手续。此协议是当时中国执政人不了解历史记录情况而签署的,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中华民族历史资产是没有的。
概述
1979年9月9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要求凡持有被美国政府冻结的资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将被冻结资产的种类、数量和金额、持有人姓名、对方机构(即债务人)的名称、地点等情况和凭证,限期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银行办理登记手续。此协议是当时中国执政人不了解历史记录情况而签署的,经过30年的调查研究,中华民族历史资产是没有的。
主要手段
以类传销模式进行洗脑管理,/n/n用项目获益为诱惑,让受骗者继续传播给自己的亲友,/n/n通过关系链扩散,裹挟更多被骗者入局,/n/n坐收渔翁之利。
谜团
“中美资产解冻”自此成为许多人追索了20年的谜,它给一些心怀不轨或不明就里的人留下了极大的想象空间。当时,很少有人知道哪些资产可以被解冻?它的数额有多大?它是披着神秘的外衣走进人们的生活的。国务院命令和中国银行公告在《人民日报》见报后,一些人将当时已在西南、中南、华东各省区盛行的收买兑换蒋伪钞票活动披上“资产解冻”外衣,编造出国民党政府当年在大陆发行的货币可以拿到美国或台湾省重新兑换的谣言,收兑伪币活动愈加蔓延。
经过
1979年12月至198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连发三个文件,要求坚决制止收兑伪币等打着“资产解冻”旗号的活动。但这一活动起起落落,并未止歇。延续至今,“解冻”已被编造成“梅花组织保存了17兆亿美元中华资产”的天方夜谭,“炒作”品种从蒋伪钞票、假币“美钞四鹿纸”等扩展到外国废币、巨额美元假存单、伪造的取款信物等等。为数不少的人对此深信不疑,他们不惜倾家荡产疯狂追寻上述子虚乌有的“财富”。别有用心的人则设下重重骗局,从冠冕堂皇的“ 为企业融巨资”,到乡间不可见人的“国民党藏宝地库”,到大城市街道上的“平价兑美元”,受害人难以数计。
附件: (中国银行)
解决中美冻结资产问题,促进中美金融合作发展(1979年)
为解决中美冻结资产问题,中国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从70年代初期起,在建立工作机构、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数据资料、提出解决对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由于当时中美关系仍存在不少问题,所以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79年3月2日美国财政部长布卢门撒尔访华,草签了中美两国解冻资产的协议。中国银行积极参与中美解冻资产的谈判工作。国务院1979年4月20日批准,关于处理中美两国私人资产的分工是:向美国支付美元的工作,由财政部列入当年的国家预算支出计划;被美国冻结资产的收回工作,资金的调回和调回后的处理,由中国银行会同外交部负责办理。
在中美双方正式签订协议的前夕,美方突然提出被美国冻结的中方资产不能满足美方资产所有者要求偿付的问题,要求中方支付5000万美元差额。对此,中行根据掌握的资料,认定双方索偿的资产金额接近,确信中方完全可以收回抵付美方的金额。因此,中方提出,对中方被冻资产,采取由美方解冻,中方自行收回的方式。
经过一系列工作,1979年5月11日,中美两国签订了关于解冻资产的协议。协议中规定,美国及其国民对中国的资产要求,是指从1949年10月1日到协议签订日,被中方实行国有化、征收、干预和其他措施占有的在华资产。中国及其国民对美国的资产要求,是指从1950年12月12日到协议签订日,被美方冻结的资产。中国政府同意向美国政府支付8050万美元,作为对协议中所列的资产要求的完全的和最后的解决。美国政府同意解冻被冻结的所有中方资产。
就中方来说,在经济上只要能收回被冻资产8050万美元以上,就不吃亏。1979年9月9日,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办理收回中国被美国政府冻结资产的命令。同日,中国银行发出公告,要求持有美国政府冻结资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及时将被冻资产的相关信息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银行办理登记手续。对外,中行抓紧进行催索联系。及时向国外代理行和美国持有我方冻结资产的企业、团体寄送国务院对中国银行的授权命令,请各代理行提供有关中方被冻结资产的清单,以便核对清理。
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中国银行向美方指出:美国的活期存款虽不计利息,但是由于中方资金被冻结,实际上已经变成长期存款,在此期间美方银行则运用生息获取利润,所以中方要求美方单位给我方自1950年冻结以后的利息补偿。
在清理收回被美国冻结的资产和对内清偿已解冻收回的资产过程中,中行都遇到了很多问题。例如美国9家银行冻结中方存款的付息问题,对美方提供的冻结中方资产的数字前后不一致的问题,以及对美国各州政府提供的数字有的收不回来的问题等等,都需要经过斗争,才能最大程度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经过中国银行的全行努力,在解决中美冻结资产的过程中,共索回被冻资金1.12亿美元,超额完成了中国银行向国务院保证的收回任务,维护了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传销诈骗
一场骗局
江湖传言,国民党被赶到台湾的时候,在中国大陆和海外留下了大量民族资产,包括一些国民党将领的支票、股票、抗战时留下来的日本大洋、大关金(国民党钱,每张面额二千五百万)、美金、国外银行巨额存单、金条等,这些财产有专门的守宝人保护,如果能够找到守宝人,并取得守宝人的信任,就可以拿到这些财产。一时之间,有很多人参与其中,希望自己能够找到这些民族资产,江湖上对这些人统称为“跑票子的”或“跑老票子的”。
这些“跑票子的”多将自己的行为冠以民族大义,声称一旦找到这些民族资产,就要捐献给国家,为祖国作出贡献,自己还可以升官发财。这种行为又被称为“民族资产解冻”。
听起来是一件好事儿,但事实上,这些人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在多年的诈骗过程中,他们形成了一种类似于传销的组织结构。最顶端的就是所谓的守宝人,这些人手中有大量的假金条、假汇票、伪造的梅花章、中华民国文件、委托书等多种材料。第二层是当家人,当家人需要用钱从守宝人处购买上述伪造的材料,一般而言,假印章或假汇票、取款凭证等都需要用上千上万甚至几十万元购买。第三层就是大量“跑票子的”,他们负责拉赞助,就是向一般民众宣传民族资产解冻(以亿元为最基本单位,多为万亿),并许诺一旦找到守宝人,拿到民族资产,就可以分给资助人上亿元的好处,如果将民族资产分给国家,国家还肯定会给更多的好处。这种资助可以是上百万元,也可以是几千元,诈骗所使用的“道具”由当家人提供。第四层则是普通的被害人,他们听信了民族资产的谎言,支付数额不等的钱款。这些钱被“跑票子的”留下一部分再交给当家人,当家人留下一部分再交给守宝人用于购买“道具”,而最后,当家人会通过“跑票子的”告诉被害人,“一切事情都在运作过程中,我们要有耐心,民族资产必将得到解冻,国家将因此而富强,你也会得到上亿元的好处或当上大官。”
这种诈骗手法听起来很荒谬,但却仍有人受骗。更为可怕的是,很多被害人受到诱惑会继续发展下线,甚至在明知为假的情况仍然助纣为虐。
近日,海淀检察院就受理了一件以向国家捐献民族资产为名诈骗的案件。其案发的经过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2008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收到一封特快专递,内容是一自称曾与孙中山共同组织革命、姓名为李烈钧的国民党高官要向国家捐献巨额资金,特委派吴某办理此事。中办经分析认为此事涉嫌诈骗,遂于3月9日约见吴某,经盘问发现众多疑点,后向市局内保局报案,由此破获了黄时松、明安禄诈骗一案。
本案中的明安禄就是“跑票子的”,而黄时松则介于当家人与“跑票子的”之间,被明安禄称为“二叔”,同时自称是国民党高级将领李烈钧,已经活了100多岁,是民族资产一事在中国大陆的总负责人,控制着万亿元的资产,只要联系到中央,能够见到国家最高领导人就可以向中央捐款。二人在当家人“许某”(另案处理)的带领下,于2006年8月至2008年1月间,对外谎称拥有民族资产,利用虚假的汇丰银行存单、伪造的人民币、美元等,以向国家捐献需要启动资金为由,实施了多起诈骗活动,目前查明的数额就达50余万元。
对于事发被抓,“二叔”黄时松也很无奈,他表示“我就想通过吴某向他人表明要向中央捐献民族资产,好继续骗钱,没想到吴某找到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人,他们真的拿着这些假汇票、假钱币和委托书到中央办公厅去捐献,并且还真联系到了中办,受到中办领导的接见,后来我就被公安机关拘留了”。而明安禄则称:“我自己也是一个被害人,我从1989年开始跑票子,当时跑票子的人很多,有时候为了找票(取款凭证等),要花上万元或几百几千才能拿到票。要这些票的人(即当家人)有些说是中央或军委的人,有些说是自己是海外的老板,或者说他认识这些中央的人或老板,每次当我们把票给他们拿过去后,他们或说这些票是假,或说这些票不是他们想要的,时间长了我们也就知道这些都是假的了,我们就骗那些新人,不懂这些事的人,旧人骗新人,主要是骗钱或骗吃骗喝。当时,我进也是死、退也是死,如果不做这些事情,我以前从别人处借的钱也拿不回来。“二叔”给我许过很多愿,说跑成之后给我很多钱,如果国家真相信这些事情,我还可以当官,如果不相信,我就会被抓起来。”
2009年5月20日,海淀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海淀法院。海淀法院于2009年9月1日依法作出判决,对二人均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检察机关特此提醒大家不要再相信民族资产一事,更希望那些被害人不要成为新的“跑票子的”,害人害己。
骗子称可授予军衔/n
两名受害人加入团伙/n
无业男子程会权冒充军队高官,谎称“解冻民族资产”,伙同他人诈骗9000余万元。8名同伙中,有两人曾经是受害人,后也加入到诈骗团伙中。2013年,程会权等9人被控诈骗罪以及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和伪造、买卖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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