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分股指数。深证成分股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通过对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考察。按一定标准选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股数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而成。
含义
成分股指数以,基日指数为1000点。
成份股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开始试发布,1995年5月5日正式启用。40家上市公司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 A股指数及行业分类指数,40家上市公司中有B股的公司,其 B股用于计算成份 B股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还就 A股编制分类指数,包括工业分类指数、商业分类指数、金融分类指数、地产分类指数、公用事业分类指数、综合企业分类指数。
选取原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选取成分股的一般原则是: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时间;有一定的上市规模,以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平均可流通股市值和平均总市值作为衡量标准;交易活跃,以每家公司一段时期内的总成交金额和换手率作为衡量标准。
根据以上标准,再结合下列各项因素评选出成分股: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市盈率,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近年来的财务状况,盈利记录、发展前景及管理素质等,公司的地区、板块代表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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