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母(拜认为母的女性的称呼)

拜认母辈的女性长者为母,此人即为义母,属干亲。当今随着时代发展,义母的称呼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如今,北方地区大多把“义母”叫做“干娘”。养母有养育之恩,义母是拜认的。在法律称谓上,民间对收养来的孩子称为养子女,抚养一方为养母。

义母(拜认为母的女性的称呼)

基本释义

义母,又名干娘。义娘——生母的结义姐妹或结义兄弟姐妹之母或对己如母的女性长辈。

概念:即血缘和亲缘关系以外的并经社会约定仪式见证承认的母子关系,在旧中国时期较为常见,特别是在江湖人士之间。

典故

非本生之母而拜认为母者。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五:“ 李昌符 之败,因令求访 周氏 。既至,以义母事之。”深明大义之母

战国齐宣王时有人争斗而死,有异母兄弟二人被讯问。兄弟二人争相承认。王使相问其母。母曰:"杀其少者。"相问其故。母曰:"少者,妾之子也。长者,前妻之子也。"相入言于王。王美其义,皆赦不杀,而尊其母号曰"义母"。事见汉刘向《列女传.齐义继母》。

详细释义

养母有养育之恩,义母是拜认的。在法律称谓上,民间对收养来的孩子称为养子女,抚养一方为养母。在古代官场上常出现此类关系,多含有某种利益动机。认干娘行为仅仅是民间的一种习俗而已,在法律上面没有效力,也不需要法律的许可,因而同样不具备继承抚养等法律保护范围内权利,而办理相关程序法律认可的收养,成为养母。民间习俗也可称义母、干娘,经过法定程序的养母法律认可抚养权与继承权。 义母并不能说有养育之恩,不过可以在父母不在的时候起到养育子女的道德标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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