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街道(北京市丰台区辖街道)

北京市丰台区辖街道,为区政府驻地。位于区境中部,距天安门12千米。东起西三环南路,西至程庄子路,南邻新村街道,北靠丰北路。面积9.18平方千米,人口10.26万人(2006年末)。现辖24个社区,办事处驻兴隆中街8号。是北京市西南门户,素有“旱港”之称。四环路铁路公路立交桥在辖区内。

丰台街道(北京市丰台区辖街道)

地理位置

北京市丰台区辖街道,为区政府驻地。位于区境中部,距天安门12千米。东起西三环南路,西至程庄子路,南邻新村街道,北靠丰北路。

历史沿革

丰台源于明代风台村,在明清年间就以种花扬名京城内外,每逢春时,为京都人游观之地。

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修建丰台铁路,设丰台站(现正阳大街东段)。修路民工云集,拆迁筑路,使古丰台村貌化为乌有。随铁路不断发展,丰台村逐渐演变为以铁路运输、饮食客店为主要经营方式的“道口”小镇,即丰台镇。

1949年建丰台镇,1954年改丰台镇街道,1990年改丰台街道。

1996年,面积8.6平方千米,人口8.1万人,辖新华街一里、新华街二里、新华街三里、新华街四里、新华街五里、新华街六里、新华街七里、正阳、向阳、南小街、南开地、新开路、北大地一里、北大地二里、北大地三里、北大地四里楼房、北大地四里平房、东大街东里、东大街西里、北大街北里、北大街南里、七里庄、东升、杨家园子、西幸福街、东幸福街、东安街、西安街、东安街头条、兴隆、永善31个居委会和供电局、建国街一里第一、建国街一里第二、建国街一里第三、建国街二里、邮局、粮食局、南开西里、环卫局、区武装部、东大街23号院、航天部七院、航建、丰台公安分局、二中教工、西里教工、燕山段、东大街35号院、一中教工、西里银行宿舍等23个家委会。

2002年末,面积8.9平方千米(一说9.1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0046户10.26万人,辖新兴家园、总后直属分部、63号院、北大地16号、北大地西区、东安街头条、北大街北里、东安街、东大街西里、北大街、东幸福街、永善、正阳北里、东大街东里、东大街、前泥洼、南开西里、向阳、建国街、新华街北、新华街南、程庄路20个社区。

2006年辖23个社区。

行政区划

2011年辖24个社区。

【2011年代码及城乡分类】110106009:

~001 111新兴家园社区

~002 111东安街头条十九号院社区

~003 111六十三号院社区

~004 111北大地十六号院社区

~005 111北大地西区社区

~006 111东安街头条社区

~007 111东安街社区

~008 111北大街北里社区

~009 111东大街西里社区

~010 111北大街社区

~011 111东幸福街社区

~012 111永善社区

~013 111正阳北里社区

~014 111东大街东里社区

~015 111东大街社区

~016 111前泥洼社区

~017 111南开西里社区

~018 111向阳社区

~019 111建国街社区

~020 111新华街北社区

~021 111新华街南社区

~022 111程庄路16号院社区

~023 111丰益花园社区

~024 111丰管路社区

职责职权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职权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1、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是: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法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领导、指挥地区城市管理监察分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安、工商、税务、环境卫生、绿化、司法、房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2、对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履行的职责是: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外来人口以及向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负责婚姻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履行的职责是: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去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制定辖区社区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4、对居民工作履行的职责是: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5、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监督考核的职责是: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作为对派出机构负责人或专职人员进行任免、调动奖惩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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