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

标准化工程师,指从事技术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的研究和标准的制订、修订、实施、监督、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职位要求

  1. 能熟练查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能够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产品通用件及标准件库

3.能对图纸进行标准化审核;

4.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很好地完成设计资料的其它标准化审查工作;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企业标准化宣贯工作及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工作;

6.执行力和推进力好;

7.英语能力好者优先。

考试制度

标准化工程技术人员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99年职业资格分类大典修订的一种新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全国试点“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据悉,到2010年,深圳计划培养标准化工程师500名以上。

据介绍,今后全市从事标准化(含条码、代码)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国内外动态和发展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考试。通过考试获得标准化初级资格(标准化助理工程师)和中级资格(标准化工程师),但暂不可报“标准化高级工程师”,因此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的高级工程师的评定办法继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该文章由作者:【刘三好】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