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利息倍数,指上市公司息税前利润相对于所需支付债务利息的倍数,可用来分析公司在一定盈利水平下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为负值时没有任何意义。已获利息倍数为负值时没有任何意义,已获利息倍数是表示长期偿债能力的。公式中的息税前利润总额为:企业的净利润利润+企业支付的利息费用+企业支付的所得税。公式中的利息费用,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和资本化利息。一般情况下,已获利息倍数越高,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息税前利润
息税前利润(Earnings Before Interest and Tax,EBIT)通俗地说就是不扣除利息也不扣除所得税的利润,也就是在不考虑利息的情况下在交所得税前的利润,也可以称为息前税前利润。它可以用“利润总额加利息费用”计算得到,其中的“利息费用”是指本期发生的全部应付利息,不仅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还应包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的资本化利息。由于我国现行利润表中的“利息费用”没有单列,而是混在“财务费用”之中,外部报表使用人只好用“利润总额加财务费用”来估算。
解释
计算公式为: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息支出=EBIT/interest expense或=(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
已获利息倍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收益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这个比率越高说明偿债能力越强。但是,在利用这个指标时应该注意到会计上是采用权责发生制来核算收入和费用的,这样,本期的利息费用未必就是本期的实际利息支出,而本期的实际利息支出也未必是本期的利息费用;同时,本期的息税前利润与本期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现金也未必相等。因此已获利息倍数的使用应该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结合起来;另外最好比较本企业连续几年的该项指标,并选择最低指标年度的数据作为标准。
公式中的息税前利润总额为:企业的净利润利润+企业支付的利息费用+企业支付的所得税。公式中的利息费用,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和资本化利息。一般情况下,已获利息倍数越高,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该指标为3时较为适当,从长期来看至少应大于1。已获利息倍数为负值时没有任何意义,已获利息倍数是表示长期偿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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