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长安古意》,作者为唐代的卢照邻。全句为“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意思是如果能和她结成美好姻缘,像一对和谐的比目鱼,谁还害怕死亡,只愿做一对鸳鸯而不羡慕神仙。
注释
比目:鱼名。《尔雅·释地》:“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故古人用比目鱼、鸳鸯鸟比喻男女相伴相爱。
译文
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厮守在一起,就是死了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厮守在一起,愿做凡人不羡慕神仙。/n
作品鉴赏
这两句是追求恋爱自由的坚决誓言,是历代传诵的千古名句。“池上鸳鸯鸟”、“水中比目鱼”常被人用来形容恋人或夫妇形影相随,深情眷恋的缠绵美丽。
作者简介
卢照邻,初唐诗人。字升之,自号幽忧子,汉族,幽州范阳(治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其生卒年史无明载,卢照邻望族出身,曾为王府典签,又出任益州新都(今四川成都附近)尉,在文学上,他与王勃、杨炯、骆宾王以文词齐名,世称“王杨卢骆”,号为“初唐四杰”。有7卷本的《卢升之集》、明张燮辑注的《幽忧子集》存世。卢照邻尤工诗歌骈文,以歌行体为佳,不少佳句传颂不绝,如“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等,更被后人誉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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